以下是我自身公司的狀況:因為是工廠需操作機台,無法在家上班。每天加班滿4小時、每個月加班滿46小時,先暫停工作去門口打卡,打完卡再回來繼續工作,用簽名簿的方式登記額外的加班時數,人資會看監視器驗證你在簿本上的加班時數。(1)加班費不會少給,勞工的付出有實質$進入口袋。(2)檯面上加班時數有依照勞基法的限制,所以不算是血汗工廠,算是幸福企業。這就是東方鬼島。
我再告訴大家一個EGS的實例,給大家參考,好好學著,見賢思齊。某大公司的地下街食堂←外包給餐飲業者,算是團膳,有個攤位販賣手搖飲料,不供應塑膠吸管,為了保護海龜,所以改供應塑膠湯匙←便宜、用一次就丟,免洗又衛生看著人用塑膠湯匙舀珍珠奶茶送入口中的畫面...為了EGS是應該的,減少塑膠吸管用量、保護海龜好棒棒。塑膠湯匙的塑膠量有沒有比塑膠吸管多?不能問!當我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