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一位前員工的家人打電話來要資遣費,
因為電話是我接到所以有點好奇這樣公司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以下敘述員工狀況:
該員工是前老闆私下找的,
他不會進辦公室也沒有在人事那邊留任何聯絡資訊,
公司+分公司任何人都沒有看過他,(人資也沒看過)
人資那邊我了解起來就是每個月發薪日會依照之前老闆跟他約定好的薪資匯入對方帳戶;且享有勞健保,
可是聽說沒有聘僱合約。
但是這個「同事」非常難配合,
我因為職務的關係偶爾會跟他對到並且用email和通訊軟體聯絡,(大概一年1次而已)
請他查bug就會各種推託+抱怨。(但還是會完成)
前老闆仙逝後基本上公司決策改為各部門經理討論後作決定。
結果約在去年底清點公司各項事務時發現這位「工程師」從2021年~2022年間都沒有負責業務或是產出任何產品,
故在農曆年後就將他退保。
然後最近我就接了好幾次他家人打來的電話,
內容就是說「為什麼資遣我家OOO?什麼!老闆仙逝了?為什麼沒人跟我們說?」
我就大概回他「全公司上下除了前老闆外沒有任何人知道如何聯絡O先生,曾因為專案跟O先生合作的同事也紛紛確認留給O先生的訊息都不讀不回。」
總之最後我就跟他要到這位工程師的聯絡方式並交由人資跟他協調。
最後人資和跟他業務有相關的部門經理有與他確認不會繼續合作下去。
結果又過了一個月工程師的家人又打來了,
內容就是「你們把我家OOO資遣了難道沒有資遣費嗎?....blabla。」
我就回「阿不是解決了嗎?O先生有與人資主管和高層確認不會繼續合作啦!」
然後對方就回「是你們資遣的耶!你們這樣我要去勞工局舉報你們!」
此時我回他「O先生是已經成年並且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當事人已跟我們公司確認不會繼續合作下去了。」
對方又說「叫你們人資或老闆跟我講!」
我就回他「我們只會跟當事人談,若O先生確定有疑慮還請他親自打來跟我們人資談。」
結果等了好幾天他都沒再打。
以上。
我自己是蠻好奇由於我們的確是未告知而資遣,
這點算是很吃虧,
可是事後仍然有與該工程師確認不會繼續合作下去。
此外有人說與這個工程師合作的方式來看他應該不算正職員工,
所以沒有所謂「非自願離職」這回事。
真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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