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同事將要被資遣, 但我們都不知道要怎計算才是對的, 不知道這邊有沒有人知道? 謝謝!
年資: 10年
到職日: 102年4月30日
離職日: 112年5月3日
特休還有8天(人資說要把特休用錢結算)同事希望能把特休休完, 公司不同意, 不知道是否違法?
薪資: 26,400(包含伙食費2,400全勤2,000等)
勞保投保金額: 27,400
jay2296 wrote:
到職日: 102年4月30日離職日: 112年5月3日特休還有8天(人資說要把特休用錢結算)同事希望能把特休休完, 公司不同意, 不知道是否違法?薪資: 26,400(包含伙食費2,400全勤2,000等)勞保投保金額: 27,400
資遣時的特休折算錢不給休是合法的,也是常例。
剛跨對年,是的,就有全年特休,除非你公司是一到職就給特休,不然特休都是指給你去年做滿的特別休假。
以此例
到職日: 102年4月30日
離職日: 112年5月3日
剛好滿十年又三天,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
所以公司必須再給你16日薪資。
薪資比投保金額少1000!這樣是不對的。你的26400是實拿嗎?是實拿就對了,因為公司己預扣你的勞健保,所以投保27400是對的,不然就可以檢舉了。
工作十年,實拿26400的工作比比階是,吸血公司就給你最低基本工資,不幹就換人。
最後恭禧你離開這吸血公司又可領一筆錢,隨便找都超過這薪水,不妨貼你同事的條件及現職工作性質,大家會樂意推薦去做什麼的。
非志願離職的權利福利要好好研究一下,除公司該給的資遣費外,他最高可領到失業救濟金
27400*15*0.8=328,800
參加職訓局,免費又有生活津貼,又可找更好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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