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ki33 wrote:請問 過年前上班不是...(恕刪)
你不怕人家說你慣老闆?才幾天年假,你計較成這樣?
takki33 那你不如請他2/1日再來上班算了。 不然1/9開始上班,就請附23/31的月薪給人家,不然會有違法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