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不應稅是你的個人綜所稅每個月46小時內的加班是不計入個人綜所稅收入,為免稅加班費超過46小時的加班就要計稅不會有公司把這個搞混再說你的數據也很怪如果免稅加班費是兩萬塊,20000/46=434元,加班費加成是1.33/1.66,以平均1.5計,表示這個員工時薪是290逆推月薪是290x30x8=6.9萬,本薪就接近七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