餅乾3353 wrote:有一些公司雇主會要求...(恕刪) 那些公司吃飽太閒自以為聰明的作法吧嚴格說來可以去申訴意圖歧視再生人只是有沒有必要去那些公司上班當然公司可以不聘請人但是有沒有良民證跟證明年齡是相同的意思現在徵人以年紀為條件之一是違法的
要看工作性質吧,例如半夜一個女孩搭計程車,萬一那個司機曾經是強姦犯或是強盜犯或是殺人犯..,這個搭車的人是你老婆或女兒,你不擔心? 還好法律後來有規定犯某些重罪的人不能開計程車,但是重罪犯還是可以透過一些方法或違法開白牌車? 法律不該嚴格規定嗎?犯重罪的人可以完全改過自新? 你相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7 條:
歐得18 wrote:那些公司吃飽太閒自以為聰明的作法吧嚴格說來可以去申訴意圖歧視再生人只是有沒有必要去那些公司上班當然公司可以不聘請人但是有沒有良民證跟證明年齡是相同的意思現在徵人以年紀為條件之一是違法的 就業服務法的就業歧視規定中並沒有列入更生人。有些性質特殊的工作是可以要求應徵者沒有犯罪前科紀錄的,例如保全、教育工作者、運輸工具駕駛人,另外像金融業也可以要求應徵者沒有金融犯罪的前科,居家托育工作也能要求有性犯罪前科者不能從事這項工作,不要以為不聘用更生人就是歧視。
seatree wrote:就業服務法的就業歧視...(恕刪) 你說的那些狀況已經有點混淆了那些特殊行業是表示其中的相關人不能從事公司可以不錄用不誠實的人但是不代表公司可以要求更生人出示良民證再者明示相關的更生人不能從事的工作更生人還去應徵就是欺騙是不是可以任用本就該由公司去判定公司要用人如果需要無前科的請去開徵信要不要用人看徵信條件不是要準備上工的人去證明自己無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