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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衛生安全主管的問題

最近公司將派我去上乙種職業衛生安全業務主管的課程
為公司於主管機關掛牌職業衛生安全人員

目前有看了母法(職安法)及細則,目前看到的罰金刑責都是雇主的部分

想請問是否還有其他的責任會落在職安衛人員身上,謝謝。
2022-09-28 18:05 發佈
linux8376 wrote:
想請問是否還有其他的責任會落在職安衛人員身上

第 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請問貴公司是否已建置CNS45001或ISO45001
如果有
照"遊戲規則"走
如果沒有
就回歸職安法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等職安衛法規
依據法規要求事項並留下執行紀錄
講不好聽一點
就算現場有事故也是現場作業主管扛

另外
如果貴公司的"大主管"對工安衛不置可否
建議樓主不要為了那一點點的津貼去上職安衛業務主管的課程
如果樓主的概念還停留在工安只是負責"打勾"簽名
我也建議樓主沒那個屁股(SENSE)
就不要吃那個瀉藥(掛牌)

........個人擔任環安衛消防相關工作20年的感想與經驗分享
KHWANG1004 wrote:
請問貴公司是否已建置CNS45001...(恕刪)


目前公司應該是沒有那些標準CNS45001....
所以配合法規需找了我這個公司內其他單位的人去上課(乙種業務主管)
因為目前主要這塊業務感覺未來也不會撥來給我處理(還是人資主責)
所以就在想這樣拿我去主管機關掛牌報備
未來如果有甚麼業務表單計畫沒建置完成且發生了職災事件
是否會有面臨刑事責任(如:業務過失...)或等罰金
但目前看來職安法上主要都是以雇主及作業主管的責任為主並沒有提到職安衛人員
問樓主一個很直接的問題
假設公司哪天不幸發生職業災害
在勞檢處登記的職安衛主管是樓主的名字
請問勞檢跟檢察官第一個找誰??
樓主可以跟檢察官/勞檢說你只是掛牌就沒事嗎??
現場的主管與雇主會跟檢察官說"樓主只是掛牌的,所以有事衝我來"嗎???

出事當然是雇主與現場主管一定有事
但是沒有職安衛業務執行紀錄的樓主
我只能說樓主你的法院會跑到讓你懷疑人生

當然如果樓主自認是幸運兒
決不會遇上XX事
就勇敢去接下吧!!
我也遇過一位幸運兒
幸運到在上課時嗆我講的職災案例都是騙人的
他都沒遇過
然後這位幸運兒在63歲某假日摸魚"提早下班"自摔
脖子以下都不會動
還想要跟老闆打下班途中的職災官司



二樓已經有刑事的答案了
我也曾經碰過一個只是在檢察官/警方偵訊/勞檢處勞檢階段就崩潰到辭職的乙安
有位外勞在現場作業機台被捲入往生
從廠長到現場主管把所有責任都推給她
linux8376 wrote:
目前公司應該是沒有那(恕刪)


如果沒責任就不需要掛名。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員)的精隨就是要學會推(展)?和保護自己不被送辦

至於職安主管+現場主管和雇主就是被推去法院開庭的....
隨風浮雲 wrote:
第 276 條因過失(恕刪)


其實所有企業的過失都算雇主的
雇主推給職安人員 職安人員也不是傻蛋
推給職安業務主管和現場主管就好
因為他們有落質和執行職安業務的責任
clodoor wrote:
其實所有企業的過失都算僱主的
僱主推給職安人員 職安人員也不是傻蛋
推給職安業務主管和現場主管就好
因為他們有落質和執行職安業務的責任

個人認為不能完全算是僱主要推給職安人員,僱主不是萬能,對於職安無法面面俱到,這時候勞安業務人員,當然要推行相關規則和嚴格施行,當然有些僱主會覺得花錢或麻煩,如果因此造成人員死亡,當然能提出證據非其勞安業務人員的過失。
linux8376 wrote:
最近公司將派我去上乙(恕刪)


上什麼乙種直接上甲種就好了
還有這些證照基本上沒啥用,有心的話去考乙級職安人員
說白了就是要掛張牌而已,你公司也不會讓你專責專任職安工作
所以出事看掛誰的牌誰就死,老闆頂多被罰錢而已

被掛牌就要學聰明點你認為有安全疑慮就不要讓人員執行,文件簽名看清楚再簽,不然出事一定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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