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白虎哥 wrote:奉XXOO請核示請指導這樣就算奴性重嗎? 不算!奉 xxx 指示、依據 xxx 辦理...只要後面的人簽了,出了事,我是奉命行事、配合辦理。就算要法辦,我頂多當個證人。聽說之前有個總統,幕僚不敢擔責任,簽文上去, A、B 案並呈,請他裁示勾選,結果薑還是老的辣,竟然簽『如擬』,就是不做決定。
01白虎哥 wrote:政府往來公文總是會有(恕刪) 1. 寫公文是有技術的, 這是技術活, 沒有一定的時間訓練外帶簽核參考過很多公文, 你不一定寫得出來2. 英文的也一樣, 不信? 你去看美國, 英國, 或者是其他國家的外交公報.3. 公文跟奴性沒有一丁點關係.4. 哪有長官會批示奉命, 公文通常是下對上, 上級長官通常都是: 如擬, 可, 或否決掉5. 電話紀錄才會是上對下, 或平行單位, 這種東西沒有"批示"欄位, 只有讓你簽名的地方, 就是你協辦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