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要求某員工準時交報告,大家之前就說好幾點交的,結果報告內容不全外,約遲快二十分交,結果該員工抗議,我對其他人都不會這樣,不尊重人權。但其他人都沒有遲交啊,而且是沒有減料。
Q1 我有提該員適合台經院研究員,不適合金融機構。因為金融機構抗壓與對股價敏感度要很強,也提包含我自己也不適合。因為不適合的路,當然也可以,只是發展辛苦。
該員認為是污辱人格。但我認為是職場觀察善意勸誡,也沒有強迫接受。試用期辭職是也有慰留。台經院也沒有低一級。
Q2 茶水間我有提該員三十多快四十了,真的要加油,試用期表現低於年資與年紀更少的同事,而且工作也不好找,主要是希望能跟上。該員認為是污辱人格。但我認為是職場資歷與能力要對稱,沒有就要跟上。
Q3 五年資歷以上,技術分析卻不會,我是很訝異,第二天早上請該員上機考試(試用期本來就可以請員工受測),能力夠應該可直接發表看法,結果講的凌亂,把基本分析扯進來。
中間因看法不同而爭執,我是認為該員不是很清楚。發現資歷與能力落差,很不悅,口氣比較嚴厲急切,但我沒有人身攻擊,罵三字經。但是有講:資歷快十年,怎連這都不會,太誇張。該員認為是羞辱,他怎不說當時拿不出東西?後來有要求再做練習,合格後我就沒有再要求上機考試。這有符合連續對人不對事嗎?我是認為沒有。
有跟該員說如果管理有問題,請你提出,我可以改進。該員數次不回應,或是回沒什麼好講。後來該員報到五個月後,才達到畢業新人水平,我也越來越少改。但是沒準時交報告,該員故意把反霸凌宣導貼在桌面,再度起爭執。該員強調之前公司都是鼓勵她,只有我是責罵為主的管理方式。
以上背景描述,請教重點如下
我是不認同合理的要求,也被扭曲解讀,但避免麻煩,不再要求,只要不出大錯就好。因對方只是認定我不會這樣這樣對其他人,是針對他。
A我想是不是要多告知:謝謝您的X日反應與建議,我管理方式會調整。自我管理式環境你比較可以發揮,我也沒必要急著要你把程度拉上來。下次可以早點告訴我,你不喜歡嚴格管理風格。之前我問你好幾次哪裡要改進,你都回沒什好談。既然妳告知了:你說的有道理的部份我就改進,怕的是問你,答:你這人沒什麼好談。這就我也不知如何調整。(其實就是澄清,與表達你抗議後,我管理有調整,不要老是拿過去嚴格要求,拿來現在告狀)
B另一封:報告已越改越少,表示有進步。一月時每週都改,現在我沒退回去改,只要求準時交(時間也是你同意的)訓練就是:不熟時先照外資報告,之後照自己的,任何人都一樣。剛開始要求比較嚴厲急切,目的是希望,能快速達要求。達要求自然不會故意要求重寫,我也沒有每頁都改,大部分是只改一頁。(這我告知很多次了,老是擷取片段來說不公)
重點是不知各位有何後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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