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化學品/職安相關-SDS安全資料表須具備的資訊

分享一些職安衛跟化學品管理相關資訊,希望可以幫到需要的版友,特別是工作上會碰到化學品,或職安、廠務等相關人員。

如有違反版規或文章不適合放這,再麻煩告知,感謝~

正文如下:

SDS(Safety Data Sheet)安全資料表可說是化學品管理必備的安全履歷,凡是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具有物理性危害或健康危害的危害性化學品,都需具備SDS安全資料表,裡面共有16項需要揭露的資訊,以下整理了每一章節所需提供的最少訊息量:

第1項–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化學品名稱
.其他名稱
.化學品的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名稱、位址及電話
.緊急聯絡電話/傳真電話

第2項–危害辨識資料
.化學品危害分類
GHS標示符號,包含危害防範措施。(如火焰或骷顱頭等圖式)
.其他危害(如:粉塵爆炸危害)或是不在GHS規範內的

第3項–成分辨識資料
a.純物質
.中英文名稱
.同義名稱
.CAS號碼
.危害成分(成分百分比)
b.混合物
.化學性質、危害物質成分之中英文名稱
.濃度或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

第4項–急救措施
.說明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對醫師之提示

第5項–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特殊滅火程序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

第6項–洩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防護裝備、緊急措施)
.環境注意事項
.清理方法

第7項–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處置
.儲存(注意化學品禁忌)

第8項–暴露預防措施
.適當的工程控制
.控制參數(如職業接觸限值或生物限值)
.個人防護措施,如個人防護用品

第9項–物理和化學性質
.外觀(物質狀態、顏色等)
.氣味
.嗅覺閾值
.pH值
.熔點
.沸點/沸點範圍
.閃火點
.分解溫度
.揮發速率
.易燃性(固體,氣體)
.爆炸上限/下限
.蒸氣壓
.蒸氣密度
.密度
.溶解度
.辛醇/水分配係數(log Kow)
.自燃溫度

第10項–安定性與反應性
.安定性
.特殊狀態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應避免之狀況(如:靜電放電、撞擊、搖晃)
.應避免之物質
.危害分解物

第11項–毒性資料
.暴露途徑(如:吸入、食入、皮膚與眼睛接觸)
.症狀(如:物理的、化學的與毒物學的特性)
.急毒性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第12項–生態資料
.生態毒性
.持久性及降解性
.生物蓄積性
.土壤中之流動性
.其他不良效應

第13項–廢棄物處置方法
.廢棄物的描述和資訊,及其安全處理和處置方法,包括所有污染包裝的處理

第14項–運送資料
.聯合國編號(UN No.)
.聯合國運輸名稱
.運輸危害分類
.包裝類別
.海洋污染物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15項–法規資料
.跟化學品相關的所有安全、健康和環境法規

第16項–其他資料
.參考文獻及製表等資訊(製表單位、製表人、製表日期)

一份完整的SDS需涵蓋以上16項,而在製作SDS過程中,最難的應該是第2、9、14章節,第2章節危害辨識資料和第14章節運輸資料需由專業人員或機構進行判斷,判斷基礎需透過解讀大量相關法規、進行部分試驗與實驗、查詢和分析大量資料庫;其次是第9章節物理及化學性質,這個章節資訊一般是從實驗或相關資料庫取得,若有實驗資料,則優先選用實驗資訊。

原文出自匡騰環安衛系統
2022-05-29 14:37 發佈
勞檢單位最喜歡抓這個,到現場翻有沒有放sds,
然後到實驗室看洗瓶有沒有貼GHS標示,
少貼一張就是罰6萬...
阿Q是我
阿Q是我 樓主

是阿~這一直都是很多公司會疏忽的也有很多廠對sds這塊頭超痛

2022-05-30 15:49
阿Q是我
阿Q是我 樓主

是阿~這一直都是很多公司會疏忽的也有很多廠對sds這塊頭超痛

2022-05-3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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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分享到安全資料表(SDS)需要揭漏哪些資訊(SDS安全資料表須具備的資訊),這次談談SDS需不需要更新資訊

正文如下:

SDS安全資料表台灣應每三年新一次
有使用到化學品的企業,無論是從原物料、商品製造甚至是廢棄物處置,凡是使用到化學物質,都應該要符合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規範,將化學品的所有危害資訊,都詳盡紀錄到安全資料表(SDS,Safety Data Sheet);而根據台灣的「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三章「安全資料表、清單、揭示及通識措施」第15條裡規範:

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應依實際狀況檢討安全資料表內容之正確性,適時更新,並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

前項安全資料表更新之內容、日期、版次等更新紀錄,應保存三年。

所以在台灣,凡是有使用到化學品的企業,SDS都應該每三年更新一次;至於其他國家,中國大陸依《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規範,SDS需每五年更新一次,但如果法規更動、安全資料表裡成分有變更、或是原有成分被發現有新的特性,都需立即更新,以實務上來說,企業約每年會做一次更新;在歐盟的部份,法規只規範SDS的合規性,定期更新則無特別規範,不過根據歐盟REACH法規(化學品註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第31項條款,當下列情況發生時,需要立即進行SDS更新
  • 能夠獲取可能會影響風險管理措施的新資訊或是危險品的新資訊
  • REACH法規的相關授權已經被准許或是被拒絕
  • REACH法規的相關限制已經實施
匡騰環安衛系統建議,在化學品標示上應盡可能標示清楚資訊,明確讓他人知道在可能情況下產生的危害反應及損傷情形,以及在操作時應避免的情況,甚至當危害發生時可採取的緊急應變措施,如此才能盡可能將傷害減少到最低。

SDS安全資料表要更新哪些內容

根據「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裡規定應依實際狀況檢討SDS內容之正確性,根據匡騰製作SDS安全資料表多年經驗,建議企業在更新時應檢查以下項目是否更新:
  • 化學品成分、內容、合規性
  • 毒性數據更新
  • 化學品成分法規列管清單是否為最新版本
  • 日期更新
完成SDS更新後,應將更新版本寄發給相關製造者、客戶,任何與本化學物質相關連之企業,才能確保相關窗口的SDS是最新版本,將化學品的正確資訊確實送達每個單位。

SDS更新後管理版本很重要

每一家企業,對於管理SDS可能都有各自的編號系統來識別文件的版本更新,若先前未如此做的企業,或正想更新編號系統的企業,以下是一個實用的建議:

可使用增量編號系統來標識新版本

微小的改變不需要更新SDS,且可以通過更新編號的小數位進行識別,包含相關規定更新的較大修改版本則可改變編號的整數位。以下是範例:

版本1.0:首次發行
版本1.1:無需更新或向前任接收者重新確認的第一次修改
版本1.2:無需更新或向前任接收者重新確認的第二次修改
版本2.0:包含相關規定更新以及向前任接收者重新確認的第一次修改

原文出自匡騰環安衛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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