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另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得延長工作時間,其連同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如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所以外送員接單送貨,工時若超過8小時以上公司要怎麼補貼加班費?若每天都加班四個小時,也只能加11.5天,外送公司會限制外送員繼續接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