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健康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
我的認知是只要到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便可以拿收據向公司申請補助費用。
不過這邊有一個問題,法規只說費用由雇主負擔,卻沒說要負擔多少,所以我們公司有設補助上限為1500元是OK的嗎?
補充一下,會這樣問,是因為我家住汐止,所以我就近到附近的國泰醫院做健康檢查,去了才知道,它們家比別家貴好多啊,總共是2215元,護理師說因為它們家是私人醫院所以比較貴,然後多的715我就自己吸收了。

我以為只有我們公司這樣,但上網一查才發現原來很多單位都有設補助上限耶。
原本想上勞動部問一下,才發現原來常見問答裡面就有了,但老實說,這個回答....我中文不太好,看不懂~~

===============以下為勞動部回覆======================

===============再附上我的檢查項目=================
我比對了勞動部規定的檢查項目,有大大能告訴我哪一項不在規定項目內,是國泰給我多做的嗎的嗎~我拿去單子去跟國泰醫院退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