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南科的公司都是月初就發薪水,
而本公司越來越會拖,拖到最後一天,請問可以去勞工局檢舉嗎?
朋友在南科買早餐午餐都還有額外補助,
而本公司福利縮水,竟然取消供餐,要求員工上班要自備午餐!!
天理何在!!
典型的餓了員工肥了老板
連特休沒休完的,都被打折,要用月薪除30來算,不是除22,請問公司是不是鑽法律漏洞,要如何向法院秘密舉證不曝光??
還宣布只有業務人員才配停車位,非業務的員工,要自己想辦法
這是不是資方陰謀手法!!!實在太心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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