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會比較好
保全我住的這裡看到的是流動率很大 然後常常換人 因為會碰上有時候會被指派叫你去做些額外的事情
例如修剪花木 割草 指揮車輛.....我不知道.....反正就叫你自己做原先工作內容清單 沒有的工作項目之類
你可能會樂於去做因為你說目前相處融洽 久了你可能會就不爽.........也許薪水低.......覺得不值
其實你也可以自己算算時薪嗎 合不合自己就能感覺 沒有對錯 看你接不接受?
還有我對你保全行業不全熟 但有一個規定我可以貼給你看 比起嘴砲更有幫助............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故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關基本工資及雇主負擔勞、健保相關規定,.......所以如果你簽的那個叫承攬契約......就不適用勞基法
還有其實你的問題屬於有標準答案的............與其上來問別人......不如自己打去你那個縣市的勞工局或者親自跑一趟 把你的問題一次性問清楚 一定會有懂得答覆你的人.......順便也能請他們具體看怎樣幫助你才對?
懂嗎......確實不要把時間花在這裡.......不管誰說甚麼.....過不了勞工局那關也是白搭.......你管委會再大 大得過勞工局法規?
munsingwear888 wrote:
大家好在下最近新任職(恕刪)
如果外縣市薪資可能低雙北1500~2500是合理的!
如果以雙北的保全來看!
上班日班或夜班都是準12個小時,沒有談到三節!
過年一樣要上班,36000~38000是合理的!
換算成時薪,是很低的!(早就月超時工作了!但是勞工局也沒管過!)
全台灣的人也知道,保全薪資是用長工時換一點好看的數字!
如果你只上班2/3,那你領24000也是合理的!
如果你覺得低於勞基法的26000,你也知道保全沒有績效加薪這回事!
那你怎摸不換長工時保全,或是乾脆離職!
這些保全業永遠缺員工!
為何你要找涼缺,又想要多錢?
天底下哪有這種事!
今天保全業敢開出24000,就不怕你去投訴勞工局!
不然你慢慢打官司,看公司欠你多少錢?
你知道台積電的日夜班保全比帝寶的保全還嚴格嗎?
事情多薪水少,少多少?至少6000
這樣你會嚮往台積電保全嗎?
人家42000,他老兄只開得起36000
你的行情就是24000
自己找的工作啊!
勞動部網頁上查到的:
查「事業單位自行僱用之警衛人員」前於98年6月26日經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該等工作者主要工作內容係負責事業單位門禁、人員及車輛之管制與登記。大廈管理委員會於適用勞動基準法後,所自行僱用之管理人員從事之工作性質如與前開所核相符,得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
大樓管理員一切制度比照保全員,保全員是勞基法84-1 條在規範。勞動部有行政命令核淮工時是240H,上限不得超過288H。第84-1條是授權勞動部指定某些行業不適用常規的規定。
對於84-1條的薪水算法,勞動部有另外一套規定。採用勞基法84-1條的勞工最典型的就是保全員,核准工時240H。其薪水計算公式是「基本工資 + (基本工資∕核准工時) X(核准工時-每月正常工時)」,將法定單週40H反推年度總工時,再分攤至12 個月,故每月正常工時=(40×52週﹢8時)/12月=174小時。保全員240H工資不得低於25250+(25250/240)X(240-174)=32194元。基本工資為25250元/月,換算時薪25250元/240時=105.2元,保全員月總工時若是288小時,超過的48H有包含加班費其算法(105.2元×4/3)×48小時=6733元,再加上32194元共38927元;即288H不得低於38927元。
240H要是低於32194元,288H要是低於38927元,這就違反規定。僱主要是違反規定,保全員可以向勞工局投訴。(明年一月基本工資有調高,以上講的金額就是明年一月開始適用,若是今年度的就用24000元下去算)。
補充說明,第84-1條所指定的行業,勞動部並沒有規定一個班要上幾個小時。核准工時240 H,僱主可以安排一天上8小時,那這樣每天上班一個月就是240H。
有些月份31天,有的是30天(28天)。不管一個月有幾天,都是用月總工時來算薪水。有些保全公司不分大小月,會用一個月休6天然後給多少薪水,這樣一整年算下來保全員吃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