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10多年當到區域主管.某天台北的經理說要來找我聊一下 前面沒有什麼跡象
來了就直接說 你就做到今天 因為公司組織變動 沒有你的位子
然後就拿出單子要我簽.當下沒有簽.想再研究一下
看了資遣費 只有寫金額多少.然後就寫以上金額包含資遣費.未休假補償.預告工資等
想要看看到底是麼算的.經理說公式跟明細不能給我看
然後這幾天打給HR想詢問一下問題
電話不接.郵件不回
然後最後收到一封郵件說:因為你還沒給答覆跟簽名文件(一個文件是自願離職錢比較多.資遣那份錢比較少)
下周就會直接用資遣方式處理
我只是想搞清楚.整包的金額是怎麼組成? 明細是怎麼樣?金額有沒有問題
反正感覺也沒有留下的可能了.弄得清清 楚楚不是比較好嗎?
是不是應該諮詢律師意見
我會覺得是惡意資遣是因為公司並沒有業務緊縮.然後我區域人其實一直沒補齊
等於我是用較少的人力資源去達成公司目標
真不懂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shawn-1 wrote:
在公司10多年當到區域主管.某天台北的經理說要來找我聊一下 前面沒有什麼跡象
來了就直接說 你就做到今天 因為公司組織變動 沒有你的位子
然後就拿出單子要我簽.當下沒有簽.想再研究一下
看了資遣費 只有寫金額多少.然後就寫以上金額包含資遣費.未休假補償.預告工資等
想要看看到底是麼算的.經理說公式跟明細不能給我看
然後這幾天打給HR想詢問一下問題
電話不接.郵件不回
然後最後收到一封郵件說:因為你還沒給答覆跟簽名文件(一個文件是自願離職錢比較多.資遣那份錢比較少)
下周就會直接用資遣方式處理
私人企業是這樣的
不用糾結了~你肝不新鮮了
技能也是可取代的
你的薪資可以多請3個新鮮肝
瀟灑離開吧
shawn-1 wrote:
在公司10多年當到區(恕刪)
公司有給資遣費就很難告他惡意資遣,今天就算沒事,以一個"業務緊縮"就可以叫你走路了,沒辦法,私人企業老闆看你沒用時你就真的沒用了,老實看一下金額有沒有短缺比較實際:
1.要拿到非自願離職單,有些公司為了怕勞保局囉唆會不給,但非自願離職單你可以申請失業補助,至少半年,最多九個月,看你的年齡,這個在找工作期間不無幫助,不會因為沒工作就沒收入,急著亂找工作.
2.勞退新制資遣費一年年資=半個月薪水
3.預告工資一個月
4.未休特休一天=1/30一個月的工資.
仔細核算清楚,有短缺一定要跟公司爭取,這是你的權力,但不要為了面子或裡子去跟公司爭,趕快找下一個工作吧,很多人不到50歲就被公司惡意資遣,那又如何,他合法,唯一理由是年紀大薪資高且肝不新鮮.
大致就是投保薪資六成薪六個月,跟一般去請領失業補助相當
但有的人自己去申請可以領比較多
有老婆的可以領七成,再多一個未成年子女的可以領八成,最多就是八成了
超過45歲的,最多可以領九個月
大部分本來可以領更多的人懶得去辦那些失業補助,都是直接領志願公司發的錢
單身當然就是直接領公司的錢比較方便
如果你的薪資有超過勞保最高級距,那正常也是要多領17萬左右才是正常
但那是三年前的級距標準,也許現在更多
公司願意多給錢,那通常是有一些原因的,裁員超過一個程度,會影響某些公司的運作
好像跟外勞有關,可能會導致未來無法順利請外勞
大量裁員的話,有些公司會自己出錢發失業補助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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