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

已解決,謝謝各位。
2021-10-11 22:20 發佈
bbba12355 wrote:
*第一次發文,如果有(恕刪)


1 & 2 都不合法..... 無關乎什麼產業
(1. 進公司第一天就要幫員工保勞健保。 2. 最後一個月哪有支半薪的:老闆允許你上半天班嗎!?但沒有人這樣幹的啦)
3 就不一定;但基本上公司都會要求體檢

第2點雖然在合約載明;但是和勞基法牴觸,是無效的
這種公司別去了~~~
超商打工都沒有這麼苛刻。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bbba12355 wrote:
還有一個多禮拜要報到的社會小菜雞,求求各位幫忙嗚嗚嗚

不去
就算不論那三項
月休6天28K,算入每月2天的加班費實際薪資大概是25320
三個月後基本薪資25250,只比明年的最低薪資多70元
如果用試用期薪水26K算比現行基本薪資還低
這種工作有人來自投羅網當然錄取...
違法的企業,
目無法紀,
違反勞基法通通無效
不論員工是否簽約、是否同意
台灣不是慣老闆為所欲為的地方

有雇主自己是工會
徵才都沒主動說明沒有6%退休金
bbba12355 wrote:
*第一次發文,如果有(恕刪)

你只要記住一件事
只要跟勞基法牴觸
一切都不算...該公司列的條例都不成立
但說難聽點你想去上班就得遵守(不然他也可以叫你走人)


一般這種約束是建立在薪資上
薪資這麼低還需要考慮?
這種還沒進公司先給你下馬威要你軟性接受不合理的公司
還需要考慮要不要去?
如果你真找不到工作還是想去上班

建議你先打電話到勞工局詢問看看
不然等你要離職那天你又會再上來問一次
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其他比較有發展制度完善的公司
不合法,
除非有強烈的意願,
打個電話,說清楚是01網友建議不要去的,
順便問看看他們有沒有想紅。
去影視廣告這類公司如果不是去學技術、運作日後自己開業接案的,那何必忍受這些不合勞基法的僱用條件呢

常見的髮廊、麵包店學徒都是低薪、工時長但想到以後學成自己開店當老闆就可以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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