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餐廳合夥都沒簽約,口頭講一講,錢轉到他戶頭就開始了
原本是3人,講好一人50萬,各3分之1
結果其中管錢的人,一裝潢下去,當初裝潢報價沒給大家看,已經動工做一半了,才發現錢不夠,一通電話來說要加錢
((如果動工前,看到這種報價 絕對不可能答應))超出預算太多 還要有周轉金
我跟另一個不願意
他直接說我出25萬,你們一起出25萬,以後股份我拿一半,你們分另外一半
請問大家有碰過這種的嗎?
最近沒有要做了,在那邊一直唉說,出很多錢,都是自己虧最大
連本來我下去做的薪水都不給了
當初房租我是個人名義跟房東簽約的 與其他人無關
只是店的所有開銷是從他的帳戶出的
請問到最後結算的時候要怎麼分阿?
有各位可以開示的嗎?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