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knight3180 wrote:房仲因為交屋前離職 公司不給薪 這樣可以告嗎 你原是房仲業者,成立了一個房屋買賣的交易,結果在交屋前離職,然後公司不給該有的薪水... 應該類似於績效獎金之類的?是這意思嗎?
雖然我不懂房仲的黑暗但訂單成立,但交易尚未完成這樣算工作完成嗎?後續是不是要有人幫你去完成那些工作接手的人要做白工嗎?如果樓主是接手的人,你願意做白工嗎?與其問鄉民,不如去看看你前公司的規定無論有無底薪,應該都有相關條文可以參考如果都沒有哪打官司吧或許可以拿到些許的獎金比例至少還是會有一部分要給接手的人如果有那就照規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