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面臨公司員工定期考核期了,身為負責人事管理的我,不知道該如何去訂這個部門的標準?
因為對標案領域不熟悉,也不曉得這些人的作業方式,到底合不合理? 希望能請大家幫忙給些方法和指教。
例如:有個業務很令我頭痛,他說他在標案領域已經有20多年經驗,我們公司沒經驗案例,是需要重頭打關係的,至少要3~6個月打關係、發名片,然後再從一些已經得標的公司那裏,談外包案子給我們,有標案案例後,再去投標機會較高。之後跟機關混熟後,甚至標書裡就會有廠商建議寫的內容,得標機會就會穩操勝算了。
因此他天天往外跑、常不在公司,說是去找某某機關、去察看某某標案,每次回公司開會時,總滿腹信心的說,已經和某處長、某局長碰過面,這案子應該會成會成!
寫計劃書的時候,偶爾會需要找顧問、專家時,他都找的到人來簽意向書。
公司企劃請教他時,他還能判斷某標書可能有綁標,某標案已問過機關keyman沒綁標可以投。或是說某某人會是評委他認識,某某長官他也很熟,他有認識某圈子的人可以打聽什麼什麼,聽起來感覺好像很可靠,認識的人脈很多。
結果每個他追蹤的案子,總是要拖很久(拖1~3個月不等)才會有進一步進展,然後總是不把他所謂的keyman帶公司主管去碰。現在的結果是快一年下來了...只成功從其他得標公司那簽約了一個10萬的案子...而且還是公司可能會賠錢的案子...


這讓我一直很納悶,一家公司要建立標案部門,只能靠這方法嗎?
以他這種做法,在標案界是常態嗎?
標案要投入的時間精力,要花這麼久才能打好關係嗎?
大家有看過好的標案業務都怎麼邦公司拿到案子呢?
怎麼判斷,公司是否請錯人、還是請對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