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月15日要滿2年,勞基法是說滿2年年資有10天的特休, 如果我4月底辭職的話,想請教未修的特休會怎麼算? 是等同於我一個月可以有「10天除以12個月」的休假日嗎? 還是我直接在可以有「10天」的休假日?
ronron91 wrote:我在4月15日要滿2(恕刪) 印象中~ 2021/4/15滿兩年~2021年的特休日~ 應該還是滿一年時的數量~兩年~ 10天特休~ 好像是2022年才開始算~這點~ 可以跟HR確認~如果是四月底離職~另外~ 可用特休日 算法應該是 10/12*4= 3.33天~如果有多休~ 應該就是扣薪水~
ronron91 wrote:原本是想說先不要驚動(恕刪) 自願離職的話要先算好時間,把可以休的特休找時間休完,不然就白送給公司了,但老實說如果已經有別的工作邀約,那通常是不會去在意那幾天的特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