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公司說主管是責任制不用打卡,合理嗎?

榮富國際法務管理集團 李顧問

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就應該依法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依法保存五年。為了『方便』、可以不用『打卡』,但還是要有任何形式的出勤紀錄喔!

實務上對於是否有按時到勤,有沒有加班?是否有無曠職?
都仰賴出勤紀錄。

一方面是要明確勞工的權益,其實也是兼顧雇主考核勞工出缺勤情況的依據。而且實務上也影響勞工如果有不慎有上下班通勤災害,是否為『適當時間』的疑義。
2021-01-08 16:35 發佈
aiao8858 wrote:
榮富國際法務管理集團(恕刪)


公司規定,老闆高興就可以了!
只要薪水不滿意,大可以不做或是投訴勞工局阿!

有捨摸問題嗎?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公司規定,老闆高興就...(恕刪)


依據法規一定要留紀錄
不是老闆高興就行的
用意不是打卡而是用於工傷判定

這是為了保障員工與雇主雙方的權益
像是上下班遇到交通事故
法院判斷員工是否是因公受傷
如果再合理的時間範圍與路徑上都算工傷
下班回家途中繞道(非必經之路)不算工傷
下班後在必經之路上但超過合理的時間範圍不算

之前當過工安的經驗
chunchiahsieh wrote:
依據法規一定要留紀...(恕刪)
看行業啦。沒有一個準的!
不太懂開版大想表達什麽

如果只是想打卡,就跟管理部門要張卡去打不就好了嗎
弄個有時間紀錄的門禁卡不就好了

進出要刷卡自然就有紀錄

一般當到主管了, 上班比一般員工早, 下班比一般員工晚

打不打卡不太重要了 (除非是空降掛只想職稱的那種...)
aiao8858 wrote:
榮富國際法務管理集團...(恕刪)


印象中 勞基法似乎規定說
責任制的工作要跟勞工局報備核准才算
否則沒有規範在責任制條款中的行業應該都是算一般工時的

如果原po真想對付公司的話應該這樣做:
1. 不動聲色不要讓公司發現你在想什麼,否則到時候第一個懷疑你
2. 直接咨詢勞工局確定法規;確定公司跟你的僱傭合約是哪種類型(是不是承攬啥的之類的)
3. 找匿名的勞檢來檢查你公司
如此一來你公司違法的話應該就是罰定了
而且公司也不可能找到是誰檢舉的

而且重點是
因為沒有跟公司問過這件事情 所以公司第一時間也不會懷疑到你身上

所以 不管怎樣
原po真的在乎責任制這件事的話
還是先問清楚吧!
不懂版主開版用意
如果版主工作跟人資HR部門或勞益,法務有關係還能理解
或是自身勞務權益, 不管如何, 應該都有卡能打
只是每個公司要不要都統計而已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看行業啦。沒有一個準(恕刪)


法規是這樣....
所以當初制定法規時很多老闆反彈
當時某老闆還氣到在勞動部拍桌
但後來還是默默地在出入口
加裝跟捷運刷卡的裝置來記錄"出勤紀錄"

>>公司說主管是責任制不用打卡,合理嗎?
不用打卡但要有出勤紀錄....
像遠端登入電腦作業....
這也算是有"出勤"
稽核時一樣會調閱
之前有人過勞死
就是調閱電腦使用紀錄來佐證超時工作的
上班時間,因公外出發生車禍。
特休假期,外出旅遊發生車禍。

若無出勤記錄,如何界定以上二者公司是否需負相關責任?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