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看到通知瞬間睡不著了,覺得今晚要失眠了,乾脆上來問問神通廣大的網友大大們
如題,是個公關行銷產業,做的是小編的工作,一個人可能手上負責3~4個粉絲專頁,另外要與影音、美編配合東西的產出
開了試用期28k,因為公司還要給資源讓我補足不夠的部分
其實這是我重新找工作第一個面試的工作,後面還有幾個公司正在了解中,收到通知的霎那很開心,只不過,是真的很好奇(或說很糾結?)開薪資條件這件事
困惑於台中現在真的這麼低(?)薪嗎?
原本以為28k是基本薪資,畢竟時薪換算全職工時差不多就是28k
ps.一直有點糾結是否要北漂,但台北夭壽濕冷,我是向日葵超級需要太陽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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