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跑路、積欠勞保費、如何爭取(心情很差)

#勞資糾紛
#老闆跑路
#勞保欠費
#積欠薪資
#希望有相同經驗的同伴可以分享如何爭取

任職一年半的公司突然倒閉、老闆也跑路了,跑路之後積欠薪資,後續發現勞保也完全欠費一年半,有幫我們加保,也有扣我們自付額,可是沒繳費給勞保局。

我們有打卡紀錄、存摺薪資轉帳、明細只有四個月,其他的月份明細是僱主不提供,我們員工有跟僱主要明細,但是,僱主不給,這些有對話紀錄。

勞健保自付額在有提供明細的四個月,也都有填寫已扣勞健保自付額。

我們走勞工局申訴,勞工局只先安排
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但資方未到。調解委員跟我們說,僱主勞保有欠費(包含自付額欠費)那你們沒辦法申請勞保給付的任何項目。

我們也有提出,僱主欠費我們並不知情,也沒收到勞保局信件通知欠費,我們根本不知道欠費。

#先感謝各位好心人的回覆幫忙
2020-12-11 20:25 發佈
我是不懂,不過這個聽起來不像是欠費這種小事
比較像....詐欺吧

這種時候不提告,還在慢慢調解....搞不好人家資產都沒了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我是不懂,不過這個聽(恕刪)


不好意思,因為我們真的不懂,而且我是到勞工局詢問,勞工局的人請我們先這樣做的。
這邊有一些我所知道的資訊給你簡單說明,網路上也有相關資訊可查!
一、顧主欠薪跑路公司歇業,但歇業前有繳勞保薪資墊償基金,欠薪跟資遣費是可以跟勞保局申請的
以下有三種方式確認你的債權。
1.去法扶申請律師協助(請先電洽說明原委後會安排時間並需準備些許文件)
2.自己寫好支付命令去法院交狀(一式三份,請上網查資料跟範例,並要付500元)
3.如果公司有負責人願意承擔可直接蓋公司大小章承認欠薪及債權證明,如果沒有就走1跟2

二、以下資料請備妥(盡量備齊,如果有缺可電洽勞保局詢問),並列印備份
1.身分證+影本+印章
2.6個月內薪資單(包含欠薪月份)
3.6個月內出勤紀錄(包含欠薪月份)
4.薪轉銀行封面與內頁(請刷新到最新月份證明公司無給薪)
5.公司歇業證明(勞保局申訴後勞保局會派人去確認,到時會有正式公文寄給你)
6.欠薪+資遣費+其他費用的計算總表
7.離職證明+非自願離職證明
8.薪資墊償申請表(可網站下載或勞保局領取)
9.債權證明(顧主跑路這通常要等法院開完庭才可拿到證明)
10.勞資調解紀錄(通常都調解不成立,一樣會有正式公文)
11.勞保投保明細(可至勞保局申請)
12.退休金繳費明細(可至勞保局申請)

三、勞保欠繳的部份(為了申請補助只能自己先補繳)
請電洽勞保局說明原因,勞保局會寄欠費補繳單,繳完欠費後才有辦法申請補助。

四、流程(自己會怕麻煩就找律師協助吧)
自己交支付命令處理速度會比較快,因法扶需等資格確認、預約律師、統計資料、準備訴狀通常都需要很久,如果跑支付命令法院會先寄一份給公司確認,公司有異議就會回寄資料給法院然後就等開庭,沒異議法院確認沒問題就會寄債權證明給你,如果公司沒人出庭就需要開兩次庭,然後確認事實跟債權就會寄證明給你,就拿該份證明填好代償申請書並附上申請書要求文件寄給勞保局大約等2個月就可以領到欠薪及資遣費了。(法院開庭可舉證勞保欠費、退休金未繳等一些雜項費用,但勞保局只會給欠薪跟資遣費,剩下的就會只有債權,而顧主跑掉大概也拿不回來了)

五、耗費時間
大約半年(支付命令1~2個月、正式開庭1~2個月、薪資墊償勞保局收件後處理時間2個月)

以上是小弟所知道的些許資訊給你參考
jaycker123 wrote:
這邊有一些我所知道的(恕刪)

謝謝您,可以請問1.法扶是什麼?會需要付律師費嗎?
李玫麥 wrote:
謝謝您,可以請問1.(恕刪)

免費的 請到市政府詢問 或自己上網預約 時間 我記得一週 兩位到四位 一個時段-兩個時段
1.法扶可以申請免費的律師協助,請洽最近縣市的法扶基金會詢問,會先叫你準備戶籍資料跟財產證明文件(需三百萬財產以下方可資格申請)。(查詢: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2.法扶律師提供的協助是免費的,不會收取律師費用。
3.律師提出訴狀到法院後,法院受理開庭前需繳交裁判費用(以訴求金額的百分之一左右<=這部份有點忘了),但因是勞動法只需繳三分之一。
4.只要公司有繳勞保薪資墊償基金,正常來說欠薪跟資遣費都可以拿的到,只是需費比較多的時間在等公家機關作業,不用太緊張。
5.法扶律師協助後請自己跟律師追蹤進度,畢竟免費的律師有些並不是那麼的積極。
6.該有的文件準備好,該走的流程走完,助你早日拿回欠薪。
雖不干我的事,先給 4 樓及 7 樓致上 5 分

我記得很清楚,我待的第一家上市公司,我的工號是 83100XX

民國 83 年 2 月 28 日,我待的電腦公司惡性倒閉,所以,我也是 228 受難者。
公司倒閉那天,據說有一堆黑衣人守在工廠大門,不時掀一下外套,隱約可以看到衣服裡的傢伙,警告廠商不要進去搬貨。

工廠有人找到一位律師願意義務幫我們打官司,只收取文件費用,願意加入者登記繳費,我們有一些同事 ( 包含我 ) 認為不可能打贏,所以沒參加,幾個月後,居然勝訴,參加的同事,付了少許費用,拿回積欠的薪水及年終獎金。

這位律師可能之前沒有相關經驗,想試試,所以義務幫忙打官司,好像是勞工局先幫公司代墊積欠員工的薪水,再去跟業主追討。

這位律師勝訴後,發函給所有沒參加的同事,準備幫之前沒參加的同事打第二次官司,只是這次該律師就要收費,我參加了!幾個月後,我也拿到錢了!

由於我待的部門所做的東西,是一家上市公司想做的,所以我們這票人全被該上市公司收留,後來又成立另一家公司,約 9 年後上市,算是因禍得福。

樓主不要灰心,也不要放棄,應該追得回來。
也祝福樓主趕快找到新工作,找到好頭家。
剛剛在書櫃翻到當年該律師寄給我的資料,由於是集體訴訟,我沒有見過該律師本人,該律師當年在桃園市執業,若樓主想或需要聯繫該律師,請私我。
剛剛在書櫃翻到當年該律師寄給我的資料,由於是集體訴訟,我沒有見過該律師本人,該律師當年在桃園市執業,若樓主想或需要聯繫該律師,請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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