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一下喔 有沒有人請過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參加就業保險累積已滿3個月以上)

我問一下喔 有沒有人請過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參加就業保險累積已滿3個月以上)

我情況是這樣 領了一個月失業給付 於第2個月找到工作(做2個多月未滿三個月)後離職

隔月就又找到新工作任職到目前一年多了

這樣我可以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因為我看到這網站這樣寫

勞動部今指出,勞工在失業給付還沒領滿前,再次受僱工作,不需在同一家公司做滿3個月,只要參加就業保險累積滿3個月以上,就可向勞保局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188912
2020-11-02 20:52 發佈
我覺得應該不行,
如果還在失業給付時間內,找到工作未滿14天離職,可以按上次失業條件接著請領,
但是找到新工作加入了勞保,超過14天,又自願離職,你的失業條件消失了.
新工作如果覺得不合適,最好抓時間別拖快走.
pcvhaha wrote:
我問一下喔 有沒有人(恕刪)


你應該有一個就業輔導員在跟你聯繫才對!
你現職已經任職一年多了,當初工作滿3個月的時候怎麼沒有跟你的輔導員聯繫呢??
基本上只要你有就職在就業輔導中心都會查得到資料,你只要打一通電話過去讓他做個紀錄.
滿三個月後你什麼資料都不需要寫,提早就業津貼就會自動匯入你當初申請的金融帳戶.
現在你只能打電話給他問看看了!
如果他說超過一年沒辦法申請的話那也只能作罷!!
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一、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者。
二、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三個月以上者。


你第一次再就業未滿三個月,如果你第二次再就業滿三個月後,是在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

我建議去申請看看,可以直接用健保卡到 https://edesk.bli.gov.tw/na/na_gsp_login.jsp 申請看看。

有就賺到,沒有也沒差。
回報一下 今天去就業服務站和勞動局(給補助單位)詢問

我情況累積投保三個月是可以申請提前就業補助

因領了一個月失業補助 後面剩5個月 申請提前就業補助 =5個月*原本補助金的一半

所以申請提前就業補助 可以領2.5個月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