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_king wrote: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恕刪)
💥它們舉牌➡是靠自己的勞力去賺錢,可不是領政府相關的社會補助金,它們到底是虧欠政府什麼?
💥你說的(全民買單)➡欠稅大戶、東帝士集團案、阿扁海角7億案、力霸掏空案、請領失業補助金、申請租金補助、或者是每一個月具領低收入戶補助及身心障礙生活津貼...等,你怎麼不去說看看呢?
💥不要說你不知道,因為你根本就不敢去面對事實的真相。 回去看看台北的街頭➡現在怎麼越來越多台灣人民拿著(碗)向路人乞討,這問題究竟是出在哪裡?
✈反正千錯萬錯➡永遠都是它們的錯。 因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說對不對?
這件事就是:
一個社會一定要有階級,在早期的印度社會是用繼承的,如果是賤民,就萬世都是賤民去挑糞。
在以前的真正共產社會(大陸早就不算了)是靠分配,被分配到就必須去做(或者黑五類去做)。
在民主社會,就是靠金錢去壓迫你,讓妳為了生存不得不做。如果人人有錢,誰去當舉牌工?誰去挑糞?
簡單講就是靠錢(生活壓力),有錢人之所以可以爽,就是花錢跟比他窮的人買服務,所以一群人可以服務到他
服服貼貼.........所以如果人人都有錢,那誰願意做辛苦骯髒的工作呢??
但是有錢人也別高興太早,壓迫過了頭,就是窮苦人起義,推翻貴族富人階級,換自已爽,隔一段時間再來一次。歷史上有多少次類似的事件??可以去查查!! 國民黨在大陸打不過共產黨就是因為以前國民黨是富人黨,共產黨都是農工階級,要是我,當然也加入!!
所以結論是,這就是一個人吃人的世界,你要想辦法把別人壓在腳底,才有機會爽,至於如何把別人押在腳底,就各憑本事,有人靠讀書,有人靠爸,有人靠做黑的.........
但我不會看不起這些舉牌工,因為他們守本分的舉牌是因為他們願意走正途,不願意為了"錢"不擇手段。
不然,講難聽點沒穿鞋的,要詐騙、要暴力....他們怕什麼?
所以,這些享受服務的人,要感謝這些社會底層人,沒有他們你們也不會有舒服的日子!!
所以法律是服務有錢人這個說法,也的確沒錯,沒法律去約制,底層人更可以幹死這些有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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