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原先的公司是做知名零售賣場的
因為和客人起衝突
客人說他同事不理他,他跟客人說他同事耳朵不好有戴助聽器
客人回答他 這種不是理由
他就很不爽和客人槓上
然後被客訴
聽說會被懲處很重,然後他也不爽待了
接下來,他改做電子科技業,和原本零售賣場完全不一樣的行業
結果,當時以為離職了懲處就沒事了
沒想到懲處居然帶到新的公司了
電子科技業和零售業,完全是不同的行業吧
他們待的公司沒有什麼往來
(對 大概就是 家樂福和台積電有啥往來 大概就是這種完全無關的產業)
結果還是被追殺到了
聽說是因為,他待的分店,店長呈報給總公司,總公司非常震怒,震怒到翻桌
所以追殺到新公司去
結果在新公司也被懲處了,而且還是因為舊公司時沒解決的事情
這種到新公司時,還因為舊公司時犯的錯被懲處
而且還是完全不同的產業鏈
這種事常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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