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講一下我的狀況
大家有解法歡迎建議我 沒解法也歡迎一起來吐苦水
首先我是公家單位的約聘人員
因為拿的是勞保 契約也是一年一聘 所以絕對不是公務人員
當初他們在徵翻譯 所以我就去應徵 也應徵上了
一開始確實做的也都是翻譯 大家相安無事
約莫五個月後 開始叫我去做一個推動會的執行秘書
內容就是非常繁瑣的行政業務
包括開會、寫議程、寫會議紀錄、上簽上稿發通知、跟各單位要資料、彙整資料、陳報資料、作成果報告...等等你想的到的公文流程
行政業務、公文流程我原本是從未接觸過的
所以做起這些真的困難重重 每個步驟都要問人 問到最後都不好意思
重點是翻譯業務幾乎沒辦法做了 因為都在搞行政業務
可是翻譯業務的需求單位還是有大量的翻譯業務丟給我
三不五時催稿 交不出來就去跟長官投訴
搞得我神經衰弱 每晚都睡不好
所以我就去跟我的主管反映了
我說我應徵這個工作就是來做翻譯的 結果你們丟行政工作給我做 害我翻譯都不能做 這樣是不是本末倒置
可不可以把行政工作移交給別的同事
主管暴怒
她說
1. 行政業務我不可能給別人。
2. 行政業務你得做 翻譯你也得做 做不完就加班、不要午休。
不但如此
今天主管還叫小主管開始來盯我幾點上班幾點下班中午幾點回到座位,每天要報告。
問題是 我一直以來也都是依照單位規定 九點到 六點走 遲到一分鐘就請假一小時
今天小主管就火大了 說
別人遲到一分鐘請假一小時 是因為別人有休假可以請
你請的可是事病假(我第一年,所以沒有休假)
你看有人遲到在請事病假的嗎?
我說 所以依照您的意思 我遲到要請什麼假?
她就暴怒了 叫我滾
我真的滿頭霧水
請問大家,我要怎麼處理目前這個狀況?
我遇到的問題 跟主管反映 他們就只會一直叫我加班
問題是這根本不是加班可以解決的事啊
問題是你把人放在不對的位置上阿
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建議 感恩
不知道是不是該離職...還是繼續撐...
maidreamin wrote:
大家好 講一下我的狀(恕刪)
再去問她一次,把她話錄下來
她叫你午休不休息
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遲到要按比例扣
https://twworkforce.com/2020/04/23/late-for-work/
要閃也要統她好幾刀
你可以找一下當初徵聘或是合約的工作內容裡是不是有一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光是這一條就可以合法的隨時把其他跟你不相干或是沒人要做的工作丟給你去做。
現在的公家機關也很惡劣,為了省錢約聘人員加班全部不給加班費,只有正式公務員才有機會申請,只會讓約聘人員補休假,工作太忙期限內假休不完是你自己放棄的。
僱臨時工也是一樣。勞基法規定的158元是下限,公家機關卻是把158元當成唯一的標準,不准給臨時工高於158元,時薪比民間的商家或公司還差,臨時要找人支援當然很難請得到人。
基本上公家機關的約聘人員不是一個可以做長久的工作,政府也不把約聘人員當成可以長期聘用的人力看待,當然就只想要符合勞基法規定的低標就好。
maidreamin wrote:
大家好 講一下我的狀(恕刪)
1. 離職
2. 自己考進去 變成正職人員
~~~~~~~~~~~~~~~
IF 你是正職人員[經過考試進去的]
1. 你的主管 絕對不敢對你 怎麼樣
但是工作得有人來做; 主管又不能硬塞給你
他(她)第一時間 會想到誰來幹比較適合呢?
2. 當有一天[非正式人員]在要求平等待遇
你心裡會平衡嗎?
福利 升遷 待遇 與你 相提並論
呵呵呵!~~~~
你會同意嗎?
3. 主管無理的要求/合理的要求
都得看你的心情;你可以不幹
她 (他) 都沒能力可以開除你
你可搞得他(她) 雞飛狗跳
因為你有努力過並非介紹進入公職地
你是正職人員;才可以大聲講出來
~~~~~~~~~~~~~~~~~~~~~~~
要談民主與平等
自己先付出努力
才有資格來談吧!~~~
公家機關又不是大學院校
人人皆可進去裡面就職
不需要經過努力(考試)爭取
~~~~~~~~~~~~~~~~~~~~~
要抱怨之前
先問問自己 有經過甚麼努力
沒有
就是
沒有
那你 何來的勇氣 要爭取[平等]呢?
你只不過是 約聘人員
一年一聘
又沒經過甚麼努力向上
競爭激烈的考試 進入
就別想得到 平等待遇
你已經吃大鍋飯習慣了
不用努力 人人都是大學畢業生
(程度堪憂)
還真的把自己認定是大學畢業
就可以免試 服公職
學校的那一套又拿出來 社會上運用
不想努力 考進去
就想如何爭取 平等 吃(大鍋飯)
~~~~~~~~~~~~~~~~~~~~~
總結:
這份工作 你不幹
後頭的 阿狗阿貓一大群 隨時可以取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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