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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主管多次反映皆無效 之後該怎麼辦?

大家好 講一下我的狀況
大家有解法歡迎建議我 沒解法也歡迎一起來吐苦水

首先我是公家單位的約聘人員
因為拿的是勞保 契約也是一年一聘 所以絕對不是公務人員

當初他們在徵翻譯 所以我就去應徵 也應徵上了
一開始確實做的也都是翻譯 大家相安無事

約莫五個月後 開始叫我去做一個推動會的執行秘書
內容就是非常繁瑣的行政業務
包括開會、寫議程、寫會議紀錄、上簽上稿發通知、跟各單位要資料、彙整資料、陳報資料、作成果報告...等等你想的到的公文流程

行政業務、公文流程我原本是從未接觸過的
所以做起這些真的困難重重 每個步驟都要問人 問到最後都不好意思
重點是翻譯業務幾乎沒辦法做了 因為都在搞行政業務
可是翻譯業務的需求單位還是有大量的翻譯業務丟給我
三不五時催稿 交不出來就去跟長官投訴
搞得我神經衰弱 每晚都睡不好

所以我就去跟我的主管反映了
我說我應徵這個工作就是來做翻譯的 結果你們丟行政工作給我做 害我翻譯都不能做 這樣是不是本末倒置
可不可以把行政工作移交給別的同事

主管暴怒
她說
1. 行政業務我不可能給別人。
2. 行政業務你得做 翻譯你也得做 做不完就加班、不要午休。


不但如此
今天主管還叫小主管開始來盯我幾點上班幾點下班中午幾點回到座位,每天要報告。
問題是 我一直以來也都是依照單位規定 九點到 六點走 遲到一分鐘就請假一小時
今天小主管就火大了 說
別人遲到一分鐘請假一小時 是因為別人有休假可以請
你請的可是事病假(我第一年,所以沒有休假)
你看有人遲到在請事病假的嗎?

我說 所以依照您的意思 我遲到要請什麼假?
她就暴怒了 叫我滾
我真的滿頭霧水

請問大家,我要怎麼處理目前這個狀況?
我遇到的問題 跟主管反映 他們就只會一直叫我加班
問題是這根本不是加班可以解決的事啊
問題是你把人放在不對的位置上阿

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建議 感恩
不知道是不是該離職...還是繼續撐...
2020-07-23 14: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主管
你這我可以給你一些些建議
因為我姐以前也是市政府約聘人員
你們這些約聘的就是這樣沒錯
說白點就是幹雜事的
棘手的沒人做的丟給你們就得做

因為正職人員(高普考上的公職)
他們基本上都是一輩子都需要同事(誰理你這1年就滾的人?)
那時我姐跟你抱怨的內容大概有87%類似

如果你有背景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因為我姐之前另外一個同事就是某議員女兒
一樣約聘人家就爽爽上班爽爽下班
事情都丟給我姐作

而且你去上班就是要做(上級這樣說也沒錯)
你能反抗的大概只有規定的加班時數(每月加班不得超過的小時數)
勞工局也無法舉證
所以不爽就走吧
能忍為了錢就繼續忍耐吧
只能跟你說約聘做了10年也不會變正職
專心考試看能否上吧

我姐約聘大概做了6.7年吧
maidreamin wrote:
大家好 講一下我的狀(恕刪)


寫的好長

看來問題很多

想一一解決,應該是不可能

離職最快
maidreamin wrote:
大家好 講一下我的狀(恕刪)

再去問她一次,把她話錄下來
她叫你午休不休息
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遲到要按比例扣
https://twworkforce.com/2020/04/23/late-for-work/

要閃也要統她好幾刀
個人覺得,行政工作放著不做,看誰倒楣吧,前提是要有被炒的心理準備。
公家機關的約聘大多是屎缺啊,就是把單位中沒人要做的工作都給約聘的去做,那種佔涼缺的都是有背景的。
你可以找一下當初徵聘或是合約的工作內容裡是不是有一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光是這一條就可以合法的隨時把其他跟你不相干或是沒人要做的工作丟給你去做。
現在的公家機關也很惡劣,為了省錢約聘人員加班全部不給加班費,只有正式公務員才有機會申請,只會讓約聘人員補休假,工作太忙期限內假休不完是你自己放棄的。
僱臨時工也是一樣。勞基法規定的158元是下限,公家機關卻是把158元當成唯一的標準,不准給臨時工高於158元,時薪比民間的商家或公司還差,臨時要找人支援當然很難請得到人。
基本上公家機關的約聘人員不是一個可以做長久的工作,政府也不把約聘人員當成可以長期聘用的人力看待,當然就只想要符合勞基法規定的低標就好。
工家機關的正職人員就是米虫阿
爽爽等著退休而已阿
約聘人員,即使你能力在強,時間一到,看不爽你,照樣叫你走人
煩雜難搞事務,就丟給你,要負責把它搞到好
除非你是皇親國戚,看那些酬庸就知道了
沒有什麼資歷,隨便有個靠山都能升到高官
去考公職,另外就是開104找下一家。
maidreamin wrote:
大家好 講一下我的狀(恕刪)

1. 離職
2. 自己考進去 變成正職人員
~~~~~~~~~~~~~~~
IF 你是正職人員[經過考試進去的]
1. 你的主管 絕對不敢對你 怎麼樣
但是工作得有人來做; 主管又不能硬塞給你
他(她)第一時間 會想到誰來幹比較適合呢?

2. 當有一天[非正式人員]在要求平等待遇
你心裡會平衡嗎?

福利 升遷 待遇 與你 相提並論
呵呵呵!~~~~
你會同意嗎?

3. 主管無理的要求/合理的要求
都得看你的心情;你可以不幹
她 (他) 都沒能力可以開除你
你可搞得他(她) 雞飛狗跳
因為你有努力過並非介紹進入公職地
你是正職人員;才可以大聲講出來
~~~~~~~~~~~~~~~~~~~~~~~
要談民主與平等
自己先付出努力
才有資格來談吧!~~~

公家機關又不是大學院校
人人皆可進去裡面就職
不需要經過努力(考試)爭取
~~~~~~~~~~~~~~~~~~~~~
要抱怨之前
先問問自己 有經過甚麼努力

沒有






就是






沒有



那你 何來的勇氣 要爭取[平等]呢?


你只不過是 約聘人員
一年一聘
又沒經過甚麼努力向上
競爭激烈的考試 進入

就別想得到 平等待遇

你已經吃大鍋飯習慣了
不用努力 人人都是大學畢業生
(程度堪憂)
還真的把自己認定是大學畢業
就可以免試 服公職
學校的那一套又拿出來 社會上運用
不想努力 考進去
就想如何爭取 平等 吃(大鍋飯)
~~~~~~~~~~~~~~~~~~~~~
總結:
這份工作 你不幹
後頭的 阿狗阿貓一大群 隨時可以取代你
說實際一點
雇用聘用的 本來就不能跟正職相比
當初進來的時候 可能工作項目有一個 主管交辦事項
那就是一個伏筆

要不你就擺爛 等他開了你
不然你就任份做 趕快考上正職那你就可以只做你的專項
不然你領人薪水 受人指揮 就算他叫你協助打掃廁所
你可能都沒辦法拒絕

他年底給你考績最低
那你也不用做了

認份點 或是離開

你想跟正職考進去的 甚至主管談條件平起平坐
除非你有背景
否則 還是嘴巴閉上任份點
社會現實就是這樣
沒辦法的~~不像學校了 可以讓你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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