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的關係,公司跟我協議3-6月停工在家休息,公司願意支付我最低薪資23800。另外我可以跟政府申請安心補助度過這一段日子。在此同時,我有部份同事是領半薪但工作日減半。
眼看七月要到了,所以我詢問了公司主管七月份是否需要回去工作。公司主管有幫我排了幾天班(約有5天),但是一樣給我最低薪資23,800。主管的回覆是說因為我有領底薪,所以安排上班是應該的。
我不是介意回去工作,這段休息期間,我也志願回去支援了幾天。但是主管的說法,我總覺得怪怪的,所以想來問問,我主管的說法是合理的嗎?請問有沒有懂得的人可否開示一下。謝謝🙏
高高屏 wrote:
1. 我不是介意回去工作,
2. 這段休息期間,我也志願回去支援了幾天。
3. 但是主管的說法,我總覺得怪怪的
看不懂 你的中文意思
1. 不介意
2. 又不懂主管的說法
你是要表達
其實你很介意
主管 讓你去工作這五天
應該補你這五天的薪資
是嗎?
IF 是這樣子
直接[嗆]主管 老子不幹了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讓他補你五天薪資
然後
你可以 重新再找過新[工作]
因為你對公司or工廠而言
很重要的人物
公司 or 工廠 沒有你的一天
必倒閉無疑
讓主管去衡量一下
你地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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