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四月初規劃從前公司離職,後來面試拿到一家網通廠的offer,再沒有更好工作的前提下於五月中到目前公司就職,但是在本人到新公司A就職後的第二天,之前面試的B公司人事解凍,也因為疫情關係由B公司主管跟人資線上視訊跟本人面試,由於到新公司入職還不到一周,當時給的資料還是前公司的資料,跟主管以及人資面試的問題還是以前公司為主,因為A公司的資歷實在太短,所以面試時沒有特別提到A公司。目前拿到B公司的Offer,B公司的待遇比A公司更好,工作內容也更符合我的專業跟經驗所以本人想離職並在下下星期報到,可是這樣我的離職單跟勞健保轉出單都是A公司的,這樣會有履歷造假的問題嗎?或是繼續留在A公司當做什麼事都沒發生
補充:其實本人之前也經歷過,在前公司報到入職前,因為前公司任用流程冗長,所以我先去一家小公司工作是一個月,拿到前任公司的offer後就離職,但是前任公司並沒有針對這個問題問我,只收走離職單跟勞健保轉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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