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在一間鮭魚餐廳工作 PT 一年多
起初是因為興趣相關 也工作的不錯
然而在今年年初開始
店長離職換了一位 空降的新人來做店長
一般來說 應該由基層做到店長
所以照理說店長會對所有餐廳管理事務暸若指掌
然而 這段期間 新店長 造成許多不合理的要求
好比說限制休班 一天只能畫休3個人
我不清楚這樣是否違法 連休假也有限制 (還和其他正職說 誰叫他們要做 PT)
我太太今天更因為一件事氣到不行
從疫情期間因為客人很少
新店長砍了很多班
我覺得我們可以理解 或 勉強接受非常時期有如此的方式
但是這位店長 故意 排 4.5小時給員工
因為就我太太原本所知 要工作滿 5小時公司會提供300元內的員工餐
所以餐期很辛苦 還要推餐車出去叫賣 結果下班沒有員工餐吃
如果只是這樣 真的就算了
然而今天總公司的人來告知PT說
『早在今年3/1公司有發 email 給店長說 因為疫情期間 公司理解班時會少 所以調整員工餐標準 所以 4小時即可以吃員餐』
大家氣壞了
店長打開email 還已讀那封信了 還說 她不知道
我們夫妻為了準備我太太隔天中午下班的食物 也特地多煮
甚至沒準備時 要出去花錢買午餐
想請教各位前輩
以上的這名正職員工是否有違法?
我們 PT 又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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