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職安人員近來討論看看

這是已經結案的案例了
我是覺得有討論的空間
想要詢問各位廣大的大大們
以下是我一位朋友他所遭遇的故事

他是在某間上櫃公司工作
他們那邊來了一位新人
到職不到三個月就受傷
那位新人受傷的時間地點都刻意挑選好的
選在沒有任何同事經過以及監視器的死角
之後再 大聲呼救
同事趕來之後 要求公司的人幫他叫救護車
幫他送到他指定的大醫院開職災單

做主要是因為他傷勢並不是很嚴重
公司要求他復工 他拒絕
理由是因為傷勢未好
不想要再去上班
公司有再幫他調整工作內容
也照樣拒絕
只想要拿職災賠償

他們公司原本是打算請徵信社來去調查他這個人是否還在繼續裝病
再去控告他 再去求償他所有的賠償
他 可能知道這間公司是來硬的
就趕緊跟公司達成協議
公司是給他一筆錢 唯一的條件是簽 自願離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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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案例
我一直在想
公司除了給那種人錢當作消災解難
應該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處裡吧

來硬的--->玉石俱焚 讓他知道不是每間公司都不是好欺負
來軟的--->讓他食髓知味 繼續再去其他公司受騙

像這種案例 不知道各位大大們還有辦法說 以正當的手段
讓對方不僅無法得逞還能夠讓對方吃鱉
夏天到了
2020-05-09 0: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職安人員
你不是已經在相關社團發過此文了嗎⋯⋯
所謂的職災蟑螂



這種事情防範很簡單
直接回報同行群組即可,就此變成黑名單
企業不可能沒有這種東西...
除非公司太小間
我以前的百大,Hr或勞安都有群組
專門紀錄黑名單
下次投履歷or面試,永不錄取



然後
職災勞工受到勞基法第13條之保護
在職災醫療期間
縱使該職災勞工已符合資遣或解雇的要件
雇主都必須等到勞工醫療終止時,再為終止
但,重點來了....!
職災期間若對於勞工是否已經痊癒有任何疑慮
只要此時此刻雇主還在負擔就診費用的情況下

職災勞工都應100%配合至醫院進行復工評估

在醫院進行復工評估時
雇主應提供幾項輕便的工作來讓該職災勞工從事
在讓醫師來評估是否不影響職災勞工醫療行為
如果該位職災勞工不願進行復工評估
或對於公司提供調換的輕便工作不願到工
在公司多次要求
並說明後續可能產生之法律效果的情況下
該職災勞工就有可能構成惡意行為
此時即不再受勞基法第13條之保護
無法得到任何賠償!
公司也有合理的範圍求償!
嚴重一點可以用詐欺提告
貴公司的勞安和Hr不及格.....
先把職災賠償要件搞清楚再說!
RockyBalboa wrote:
你不是已經在相關社團(恕刪)


因為朋友有在社團內
我不方便講個過於仔細
只好跑來論壇找尋其他答案

他們公司是一間上櫃公司

感謝前輩的指導
夏天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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