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單位因公事時常上與某一單位主管意見不合而產生摩擦,某天這位主管直接爆粗口並怒罵同事母狗發春,同事向公司提出訴願,該主管改口是因為客戶給他的壓力導致口出穢言,同事要求提供是哪家客戶時,公司的稽核室卻以業務客戶保密原則不予已告知,並偏袒其主管,想問的是,當事人沒有瞭解事情始末的真相嗎?
Lisa99 wrote:我們單位因公事時常上...(恕刪) 不用去在乎原因是什麼,因為跟你沒關係,他也可以說被老婆戴綠帽心情很差,所以看到女的都想罵。理由是人想出來的,所以原因不重要,只要針對“被出言羞辱”的事實,提告並索賠就可以了。當然,如果接受道歉了事,那就不必發這篇文了,因為道歉太簡單了,又不用錢,當事人不痛不癢。
Lisa99 wrote:同事要求提供是哪家客戶時 跟哪家客戶沒關係吧1.這是真實的原因嗎 ? 還是只是因為他跟老婆吵架心情不好 ? 就隨口說說2.即使他說的是真的 , 是客戶給他壓力 , 但是客戶只是給他壓力 , 沒叫他罵人阿 , 更沒叫他罵人母狗發春阿3.即使客戶真的叫他罵人 , 你想客戶會承認嗎搞不懂樓主的思考邏輯
Lisa99 wrote:我們單位因公事時常上...(恕刪) 版大的訴求是指:在職場上受到長期關係緊張的主管,以不當的言詞辱罵,導致心靈受創,但對方不願道歉也以不實理由搪塞,且請公司協助居中協調,卻無法得到真相。那真的只能上法院了,提起告訴且對加害者求償,屆時法院的判決書上會寫清楚的,因為公司本來就不太介入員工之間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