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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是否有明白真相的權利?

我們單位因公事時常上與某一單位主管意見不合而產生摩擦,某天這位主管直接爆粗口並怒罵同事母狗發春,同事向公司提出訴願,該主管改口是因為客戶給他的壓力導致口出穢言,同事要求提供是哪家客戶時,公司的稽核室卻以業務客戶保密原則不予已告知,並偏袒其主管,想問的是,當事人沒有瞭解事情始末的真相嗎?
2020-03-11 11:56 發佈
Lisa99 wrote:
我們單位因公事時常上(恕刪)

瞭解什麼?????
罵人直接提告
上法庭什麼都一清二楚
還有賠償費
Lisa99 wrote:
我們單位因公事時常上...(恕刪)


龜縮用新帳號的想法就是問題的答案

結案
leimi wrote:
龜縮用新帳號的想法就(恕刪)


不太理解你的意思
Lisa99 wrote:
我們單位因公事時常上...(恕刪)


不用去在乎原因是什麼,因為跟你沒關係,他也可以說被老婆戴綠帽心情很差,所以看到女的都想罵。理由是人想出來的,所以原因不重要,只要針對“被出言羞辱”的事實,提告並索賠就可以了。

當然,如果接受道歉了事,那就不必發這篇文了,因為道歉太簡單了,又不用錢,當事人不痛不癢。
一聽就是藉口,不需要知道吧,況且知道了又如何?
要不提告要不私下和解要不忍著要不另謀他就,
以上
Lisa99 wrote:
同事要求提供是哪家客戶時


跟哪家客戶沒關係吧

1.這是真實的原因嗎 ? 還是只是因為他跟老婆吵架心情不好 ? 就隨口說說

2.即使他說的是真的 , 是客戶給他壓力 , 但是客戶只是給他壓力 , 沒叫他罵人阿 , 更沒叫他罵人母狗發春阿

3.即使客戶真的叫他罵人 , 你想客戶會承認嗎

搞不懂樓主的思考邏輯
樓主的思考有點奇怪
知道了又怎麼樣?
難道要去找那個客戶溝通嗎?
當然很可能只是是藉口
若是想告就去告吧
他罵人和他受了誰的壓力是兩回事
主管當眾用不雅言詞羞辱下屬的事實又不會因為壓力來源不同而不同,既然如此,深究主管壓力來源的目的是什麼? 難不成如果是A客戶就要追究,是B客戶就可以不予追究吞下去?
Lisa99 wrote:
我們單位因公事時常上...(恕刪)

版大的訴求是指:
在職場上受到長期關係緊張的主管,以不當的言詞辱罵,導致心靈受創,但對方不願道歉也以不實理由搪塞,且請公司協助居中協調,卻無法得到真相。

那真的只能上法院了,提起告訴且對加害者求償,屆時法院的判決書上會寫清楚的,因為公司本來就不太介入員工之間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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