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結書意義不大, 因為一旦出事簽約檢察官起訴還是看書面證據誰是該項負責人, 就跟小三與包養人簽那種性愛契約一樣, 這是家人之間的協議, 違約頂多民事賠償, 在法庭上拿出來沒有甚麼用處, 法律還是認在管理機關登錄的資料, 白紙黑字表示您的環保廢乙清證照掛在公司, 出了事還是找您, 屆時公司反咬一口說您怠忽職守時時可是啞巴吃黃蓮勒這種掛牌在業界是很常見, 您還是可以自己評估, 但就是不要出事, 如果真凹不過家人您又覺得出事機率很低, 例如借證照去符合要投資格標用的是還好, 但真的拿到案子您會被提報成環保廢乙清證項目的負責人, 真的出事鬧上法庭您的風險並不會因為您跟家人間有簽切結就免責
scor61249 wrote:因為快跟家人決裂了 通通不要。敝人反問你一個問題;借給家人關係就會重修舊好嗎?倘若跟你要東西就要搬出撕破臉的態度,下次找你去當董事長,你願意嗎?做人不要太老實,錢他在賺,有事抓你去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