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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提離職最好?

我家人是工程師
但受不了公司的老人文化
非常想離職
但要怎麼不傷和氣的情況下離職???
離職是不是還要待一個月?
交接要怎麼交接?

ps.他待了一年多
2020-02-26 19:41 發佈
booth434 wrote:
小弟本人是工程師但受...(恕刪)

先找上層談,再拿離職單
不一定要一個月前,看主管認知
他們也很怕你拿資料出去,一般很快,
甚至提出的時候,公司電腦就無法使用了。
booth434 wrote:
小弟本人是工程師
但...(恕刪)


說你要搬家了
在外縣市
booth434 wrote:
小弟本人是工程師但受...(恕刪)


這個月薪水送公司只要找點離開

這樣應該是能雙贏
booth434 wrote:
小弟本人是工程師但受(恕刪)

萬年不敗好理由

-----生涯規劃------

讀博士.出國留學.考公務人員.........

反正別說公司爛
離職後,
你也要想一個離職理由,在面試新公司用
樓主只待一年多,只要離職前20 天提出即可,不用拖到30 天,查一下勞基法。
離職理由編的在完美~其實企業都心知肚明就是錢太少、錢太少、錢太少
最不傷和氣的離職理由~錢少、事多、另尋他就~(簡單明白、偶都這樣寫)
離職在路上相見~比中統一發票的機率低、所以、最不傷和氣、又不會讓人覺的你太”假"就是

誠實以告知、造福接任人、施主功德一件

交接要怎麼交接?>>公司人事都有章程、正常離職提出、20 天~1個月內就算沒派人交接、也可走人。
直接發email 給主管就好啦

不需要寫理由, 就說有其他計畫, 請主管開始規劃交接的人員

後續主管就會找你面談了
交接的話有規定
會根據在公司待的年資不同
勞基法規定的交接日期不同

勞工自請辭職應在幾天前預告雇主?

1.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依下列規定辦理: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所以公司需要你交接要留住你最多就是20天
如果要再多就是看你是否看在往日情份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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