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我是95年 09/12到職
目前在職
今日 109/01/30以提離職 到02/29號
公司 往年會有 在發年終獎金時候一同結算 特休假的折算工資 。
所以 我猜這就是 “曆年制”計算
我想請問的是 如我確定在 02/29離職成功了
那我的…新年度 特休的假 在離職後該怎麼結清 ?(算法)?
謝謝
要問公司啦
我們公司是每年休假都是用歷年制
但是離職時 會用周年制計算
如果請過頭 就會從薪水裡扣掉
薪水一定夠扣的
我記得公司薪資計算週期是每月20日 然後是隔月10日發薪
如果特休是7天 一口氣放完 那也要1/11以後才會離職吧 1/1放假 7天應該還有2天周末 1(1/1日)+7(請7天)+2(至少一份周六日)+1(離職日)=11
有22天薪水可以扣 (包含12/21~12/31的薪資)
如果特休是30日
以今年為例 要2/19離職 那也是有29日薪水可扣
更不用說 不可能連放這麼久
離職日越晚 被扣的比例越少 這還要是當年度全部請光 請超過要倒扣的情況
其實就算會倒扣 也划算啦
反正頂多當作請假不支薪而已
但是你還多賺了接下來周六日兩天的薪水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