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不肯給加班費 員工怒告討95元:輸不起

該名員工在PTT以「友達彭双浪客家人95元輸不起」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在2019年5月1日勞動節當天,國定假日第9、第10小時的薪資不符法規要求,短少了95元,因此提告友達追討加班費,希望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最後新竹地院判決出爐,認定員工假日出勤工作10小時,友達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1400元之外,應再加發1日工資1400元,而逾8小時之部分屬於延長工作時間,則延長工時工資即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為時薪140元×0.34×2小時=95元,等於員工當日應可領得2895元,不過友達卻僅給他2800元,因此遭判定應再給付給員工差額加班費95元。
「跟員工打官司還打輸了,打輸了還不承認判決書內容!」雖然員工成功追討回95元,不過整件事還是讓他非常生氣,怒控友達人資硬拗法條變形工時可以挪動國定假日,但又拿不出法條,之後又要把國定假日調移到休息日,令他氣炸直呼「判決書明明白白,白紙黑字還能硬拗,就這麼不甘心要給員工95元嗎?」





友達虧損虧到變小氣鬼了嗎?
2020-01-22 6:43 發佈
沒有說公司少給加班費是對的

但是這樣跟公司硬搞 大概是不想做了吧

公司只要隨便不發給你個獎金、年終 什麼的 絕對損失的比95元還要多

要讓你自願離職手段很多 從此以後 考績不打高 無法加薪 不發獎金 不發年終 不給你升職
再來讓你去做大家都不願意去做的工作 這些都是合法的懲罰手段
Yaude Huang wrote:
沒有說公司少給加班費(恕刪)


很無言。

想要繼續待,就只能「不計較」 。
30公分 wrote:
該名員工在PTT以「...(恕刪)


有趣。今天年假前最後一天,人資就看誰提早走。 大家都來斤斤計較, 最好以後刷打卡……呵
30公分 wrote:
該名員工在PTT以「...(恕刪)

真硬頸精神的老闆.....@@‘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