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 Mustang wrote:跟新公司討論延後報到(恕刪) 因為本來到職是2/3因年終的部分已經有延後到2/10號上班面試時候我也坦白跟面試官說我只能2/10到職,我需要年終面試官說他也能理解新公司是沒什麼問題剩下的就是內心的攻防戰道義VS風評VS年終!!
三年魔咒 wrote:因為本來到職是2/3(恕刪) 道義VS風評VS年終!!前面兩樣都不能吃...前最實際...新公司也知道沒啥好不安的!!道德與風評...說句難聽的....你以為你是誰!!!根本沒人在意.....會讓人打聽的就是高階主管....當你是高階主管...你的能力也不會怕讓人打聽了這年頭誰不談錢...我是你就領得心安理得!!
三年魔咒 wrote:如果提早20日提出年終獎金獲得的機率是50%比50% (恕刪) 這比例計算根本錯誤!以台灣老闆的思維, 沒入帳前提出離職後還有年終的機率是 0我目前聽過年前離職還能拿到年終的都是外商, 他們都是按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