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在於是否有加班費,在修勞基法時 資方、勞方、政府、都說『讓勞工加班多賺加班費』,問題是加班費是否真的領的到,還是被資方違法苛扣了?在台灣有個員工偷茶葉蛋被判刑,還曾經看過員工A公司的錢,或偷公司的技術跳槽,被法辦的新聞。員工偷公司的錢,偷茶葉蛋,或偷公司的技術跳槽是違法的,但請問公司A員工的錢呢? 勞動部是不是也該法辦A員工錢 (加班費) 的公司?如果政府輕罰A員工錢 (加班費、工資) 的公司,那是否也該輕罰A公司的錢,或偷技術跳槽的員工呢?請問勞動部 - 對於加班不給加班費的老闆,能不能請員工直接告老闆侵占? 並且假扣押雇主財產? 請檢調偵查到底偷了多少金額的加班費? 並把偷來的加班費通通還給員工?該給員工的加班費被偷了,加班費就是金錢,一個人把另一人的金錢偷到自己口袋裡,請問這不算侵占什麼算侵占? 1
在前一家公司,那是責任制沒加班費的年代,某天我加班到八點半下班。離開時公司只剩下我一個,在電梯間遇到總經理回來拿東西!在那間待了好幾年,有需要就留下來加班,沒需要就準時下班!也曾連續工作22小時後,變成一整週的日夜顛倒。因為晚上趕工業務要改的地方,讓業務白天把東西拿給客戶討論!辦公室也不止我一位工程師!因為被總經理看到"下班"的動作,隔天我的主管被叫去總經理室罵,總經理認為,所有職稱有"工程師"頭銜的人,不管事情做完沒,都該待到十點才能下班!主管力挺我的下場就是和我一起被裁員....
公司文化吧~畢竟 這就是一個對老闆來說的數據~他從這裡看出你為公司付出了多少時間~~~是付出多少時間 不是多少成績如果公司加班費肯給 也不是盯著你看那就找點副業吧~~畢竟這年頭工作也沒有非常好找~又領加班費 又增加第二收入也只能這樣安慰自己
andysleep wrote:之前東西趕不出來 有...(恕刪) 有給予加班費就沒事時間要好好分配 該休息就休息事情慢慢做 做仔細 反正今天不會準時下班如果有事就事情趕快做完先走沒有加班費 就考慮要不要跳巢如果能力不夠只能先演戲
黑貓魯道夫 wrote:在前一家公司,那是責...(恕刪) 感覺你說的怪怪的,如果只剩你一個加班到8:30 ,你應該被獎勵(因為別人都走光了)怎麼反而挨罵??這個總經理如果希望大家也加班到10:00,那他應該以身作則,並且公司要有豐厚的獎金(紅利) ,不然哪個傻子跟你玩。有些公司加班會挨罵,因為你做不完有可能你能力不足!!但這種公司極少,但我有同學的公司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