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信提供&推薦函問題

大家好

我在今年八月離職一份任職一年的工作(簡稱A),九月到職新公司(簡稱B),而現在正好看見一職缺真的是非常喜歡的,因此想要投遞履歷,不過內容說明需要提供「離職證明」,這邊想問這份證明是要我A工作的證明,還是B工作的證明呢?我目前是想等到正式錄取才辭職B工作,因此B工作是不會有離職證明的,這邊想確認這份離職證明通常都是提供哪一份呢?

另外,求職內容有表明「推薦函」可以加分,因為我才踏入職場一年多,而欲面試的工作也和前公司職務重疊,正打算請前公司老闆協助撰寫,請問這樣做是可以的嗎?通常大家在求職也會提供推薦函嗎?會提升錄取機會嗎?

再請大大們回覆了,謝謝!
2019-11-18 10: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離職信 函問題
zxc212320 wrote:
大家好我在今年八月離...(恕刪)


想太多了,有面談再講
一般公司要離職證明就是要確認你是否能即時上班.

不能,就要看你的條件是否好到公司願意等你跟上一家公司辦完離職手續,

所以這不是給哪一家離職證明的問題,而是新公司什麼時間需要人員的問題.


推薦函能加分,請之前老闆/主管協助當然沒啥問題,

只是人家願意不願意幫你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zxc212320 wrote:
大家好



想太多了啦,要寫B公司吧,因為到新公司不只需要離職證明,別忘了還要有健保轉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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