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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2 16: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111111
tony10274659 wrote:
本人許文彥以最誠摯及...(恕刪)


考生是最辛酸的
也發文致歉了 希望出版社能原諒他

是志光??還是致光??
如果是志光 原po還沒考上的話
建議可以去志光補習 以示誠意
另一方面 說不定藉由志光的幫助 而能順利考上
出版社就原諒他吧!
畢竟他也有跟貴公司消費,而且是販售自己的二手物而非複製或是藉此盈利⋯
tony10274659 wrote:
本人許文彥以最誠摯及...(恕刪)



轉賣有否造成侵權?


以下截取自網路
雖然補習班依著作權法第二十八條之一就教材享有散布權,但第五十九條之一允許取得補習班發行教材所有權的學生可以網拍轉賣這些教材。不過,若這些教材是盜版的,學生網拍轉賣這些教材,會構成違反第九十一條之一侵害散布權之行為。如果不能證明是別人影印或翻製的,會被認為是盜版者,還要負擔違反第九十一條侵害重製權之刑責。若此一盜版是光碟產品,依第一百條但書規定,是非告訴乃論,即使和解,也只能降低刑責,無法撤回告訴。
jeel54321 wrote:
網路上賣志光教材的 ...(恕刪)


真的,PTT國考版就一堆了
賣二手書,何罪之有?
問天何方 wrote:
出版社就原諒他吧!
...(恕刪)
好奇是怎樣的原委
網路上賣二手書的不少啊?
拷貝的二手書吧
hillside wrote:
賣二手書,何罪之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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