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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以1換1」留才 月薪34萬女副總慘丟飯碗

我真的覺得女副總應該是被陰了,搞不好他跟老總說缺人,老總就說隨便妳,她就傻傻去找人,雖然我認為她一言九鼎,但真的沒看清現狀,搞不好人家早計畫要弄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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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半導體公司陳姓女副總月薪高達34.5萬,依執行長指示尋才錄取蔡姓研發人員,但公司卻稱無人力需求,陳女認為違反誠信向公司表達願「以1換1」,沒想到公司竟錄取蔡讓陳女離職,陳女興訟請求復職,但一、二審法院均認雇傭契約合意終止,判陳女敗訴。

據《聯合》報導,陳女表示依公司執行長指示尋才錄取蔡姓研發人員,蔡也辭去原本工作等待到職通知,公司卻稱雇用未經書面授權,且公司將遭併購,無人力需求,陳女認為公司違反誠信,以英文書寫「若真擔心我的團隊人數,我可與蔡交換,請讓他待在公司,我可離開,因是我邀請他進入,我不能讓他沒有工作」,沒想到公司後來竟錄取蔡讓陳女離職。

「我是要用此方法呼籲公司重視信用,但公司卻曲解意思,終止契約關係無理!」陳女憤而興訟,但公司認為陳女是具有獨立處理事務裁量的高級經理人,已依她推薦聘用蔡,怎能事後違反誠信?陳女一審敗訴後再提上訴,但高院調查公司當時有回覆陳女「依妳建議,妳可提辭呈而我們聘僱此人」,陳女也表明願「以1換1」,因此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
2019-11-05 9:33 發佈
公司誠信有問題, 希望能公佈讓大家提防...
但更大的問題就是她濫用談判的籌碼, 為了義氣而意氣用事...被抓到小辮子.
即便公司想搞她, 但條件裡每個字都是她自己寫的, 怪誰?

過另外那個蔡姓RD最好也別去了吧,
本來就沒在預期名單裡, 之後成功錄取只是為了拿來借刀殺人, 也落人口實,
那個位子不太穩阿...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殺人熊 wrote:
公司誠信有問題, 希...(恕刪)


大概是做久了

職位為那麼高

高估了自己的影響力

引以為鑑
Caesar-2017 wrote:
大概是做久了

職位為那麼高

高估了自己的影響力

這就是政治的藝術
很多事要自己看懂

在私人企業
你的缺越爽...你的錢領越多......越要戒慎恐懼....

我還看過相反的例子
營造廠的現場人員..那種屎缺
工作累..錢又少....公司不容易請人

他們在人資面前講話...
簡直是到了囂張跋扈的程度
人資也不敢在他們面前擺架式
https://fnc.ebc.net.tw/FncNews/headline/104927
東森有報導
內有 一句 [I can left PFC. I cannot let him without job due to my invite him to join PFC.]

PFC 是哪家公司?
如果他寫給公司的內容沒有錯,那公司照他的要求以一換一並沒有曲解,只能說他高估了自己在公司裡的價值,用自己當籌碼去逼迫公司。
既然是執行長的指示,那聘人的公告也應該有經過公司批准吧?除非是執行長叫他聘就直接去聘,沒有先經過公司的同意,這程序就有問題。
seatree wrote:
如果他寫給公司的內容...(恕刪)


「不能認同總經理既已同意任用蔡,對薪資和到職日期都有了指示,她通知蔡,對方辭了工作,卻無法到職。」
哈拉伯 wrote:
這就是政治的藝術很多...(恕刪)


最囂張就是你

因為開怪手的脾氣都不好
mecme173 wrote:
https://fnc...(恕刪)


這是副總寫的英文?
怪不得我都升不上去
Blessed are they who expect nothing for they shall not be disappoin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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