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朋友閒聊到面試的經驗提到朋友去一家面試,填寫了那公司制式基本資料表,過程因為面試者的大頭症聊的不是很開心,所以朋友將離開現場,且擔心資料外洩提出希望帶走基本資料,但是對方以資料還是紙張為公司資產拒絕,最後以當面碎紙機銷毀結束!這讓我有了疑惑,這種問題應該是求職者有權利帶走還是店家有權利拒絕呢?
自己想自己對,先問問樓主自己喔,朋友如果面試成功離開前公司,那是不是要求前公司把朋友的資料全數銷毀?不然就算被主管無理要求天天洗馬桶也要含淚吞下去,不然離開公司,資料外洩安全就不保啦....怎麼辦,草木皆兵了,要不要報警啊,救郎喔0204Ted wrote:我朋友是很正的年輕...(恕刪)
lumaRT wrote:連MIB都用上了這...(恕刪) 從現在已知的天文學來看太陽會毀滅是一定的所以杞人憂天看來沒錯??所以這類型的人,自古皆有只是以前沒醫生可以看,現在有了有這樣症頭的人可以多條路走,多好嗯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