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的朋友上個月接了便利商店的代店長,結果除了每天要顧店12小時以上,原本一個月八九天的假,只能休三四天,且休假時還是得去店裡訂貨,此外每間店還得開line團購團,團購也算日商的一部份,也被要求有一定的業績,但最扯的是團購的東西必需由店長代塾,等團友拿貨才可拿回自己的錢,其中的差額要自行吸收,不到一個月就已經代塾超過一個月的薪水;身為朋友都有點看不下去了,想勸他另謀出路,但又不知道適合的出路,所以上來詢求;另外常常下班回家了還在搞團購的事,可保存line的記錄,哪天離職了去求償加班費嗎?我也知道有人會說我朋友奴性重,但所有店長都被這樣搞,我覺得遲早一天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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