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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一個月被辭退,薪資如何計算

我朋友去到一間公司上班,主管說第一個月是試用期,也因為一些緣故第一個月無法加入勞建保。
工作的內容是輔導小朋友,再未加入勞健保的狀態下公司每天都要求她要騎機車接小朋友,基本上每天一位,有時雙載,因為是公司的要求無法拒絕,只能接受。(自己的機車,公司沒補貼油錢)

但到20號晚上下班後,主管用line通知提早結束試用期,說知道她很努力,但努力沒有達到主管的期望,只能讓她走人,而薪水就結算到20號。

因為很突然,我朋友著實無法接受,但也沒辦法。現在卡到薪水要怎麼計算,這禮拜也有連假,畢竟心中要有底,免得被公司亂A。(當初說月薪24000)

主要上班時間是12~8:30,沒有一天準時下班過。禮拜六機動性支援,只有6/1(六)那天有上9點~7點。

沒打卡,主管有拿卡給我朋友,我朋友只有再卡上寫上姓名後卡放主管那。

像我朋友這樣的案例,主管要匯薪資過來要多少才合理?連假的公司需要給薪嗎?
2019-06-21 16: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薪資
依照規定,自上班的第一天就要投保(勞健保),沒有藉口
沒有甚麼叫做試用期間所以不投保,現在連工讀生都要有了
投訴到勞工局,老闆鐵定被罰! (甚麼年代了還是有很多這種老闆!)

薪資計算,包括上班期間的休假日也要計入
很多慣老闆,對於新進人員不滿一個月的薪資
會用實際上班日數來計薪,這是不對的
休假也要給!
祝你拿到該有的薪資!
被辭退沒關係再找就有了,不用管試用期就24000/實際上班日囉
放假日也要計薪的
不過勞健保就不行了,只上一天就閃人也要當天加、退,要求就是如此任何公司都無法拒絕
第一天上完第二天還沒有勞健保,公司是穩出問題的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晚報

不過很可能....你根本就不是該公司員工
朋友因為之前受過挫折,後來找了這一份工作,雖然知道有滿多不合理的地方,但她想嘗試看看就沒有硬性阻止她。
只是突然被辭退她心情很不好,我也怕她們公司連薪水上面都會少給,所以想知道上班20天合理上應該拿到多少薪水,如果對方少給,我要幫忙她去跟公司討。
只是我對這方面的知識不足,只好上網問問看大家OTZ
涼山蔔 wrote:
依照規定,自上班的...(恕刪)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被辭退沒關係再找就...(恕刪)


我朋友確定是那間公司的員工,只是不知道主管有沒有把她當員工 ,我直到昨天才知道她連上下班都沒打卡,卡放在主管那,隨主管處置,太扯了啊!!

所以她該拿到,薪水是24000/30=800 800*20天=16000 對嗎?
法規上,只要公司給付薪水低於16000就是公司違規?若是以後走到調解會我朋友也站的住腳?

a24512 wrote:
我朋友去到一間公司上班,主管說第一個月是試用期,也因為一些緣故第一個月無法加入勞建保。


先去勞保局投訴

a24512 wrote:
薪水是24000/30=800 800*20天=16000 對嗎?


至少 16000
星期六加班還要另外算

a24512 wrote:
我朋友去到一間公司上班


要五個人以上的公司才有強制投保
嘴砲人生 wrote:



至少 1600...(恕刪)


加告他沒有出缺勤記錄,他拿出來的話告他偽造文書。

單眼、單車、單身旅行 wrote:
加告他沒有出缺勤記...(恕刪)


嘆氣,朋友說不想鬧很大,所以暫時不打算去勞工局檢舉他們,只要他們把該給的錢付出來,其他的就當買經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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