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line的平臺屬名為某某職業現金班我就是單純的提供地方讓人打屁閒聊主顧雙方雇主發文找工人(雇主多半是用現金找人)讓工人有地方找工作這中間我沒抽任何費用只是提供平臺這樣我用現金班這三字有違法嗎還是雇主有違法我也會有連帶責任呢!謝謝
我就是呆不懂法律.才問阿我一毛沒收還花錢用機器人管理讓找工作的人有現金賺讓缺工人的有工人找只是我問我用版名有現金班這三字會違法之類的嗎請問跟選總統有毛關係若你是律師不想回答我不怪你若你不是律師.你若知道.不想回我也不能說什麼若你是想嘴泡.....我當然也不能說什麼
sonyting wrote:我就是呆不懂法律....(恕刪) 樓主太小看自己了讓找工作的人有現金賺,讓缺工人的有工人找請問這樣的行為跟高雄市長韓國瑜的拚經濟口號有什麼不同?還能謙虛到跟選總統無關嗎?另一半樓主猜對小弟是嘴泡,但是善意的,那天真的參選一定挺到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