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計算方式

各位大大
小弟想請問有關於職場加班費的問題⋯
例如 底薪28000➕全勤2000 總共薪資30000
但是在計算加班費時 只用底薪28000下去計算⋯
請問這樣子有違法嗎?
2019-06-03 19: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加班費計算方式

黃翊豪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想請問...(恕刪)


就算有違法樓主還能待在目前的公司嗎?
這一招一般是有找到新工作時才用的
此舉違法
加班費用要你總共薪資下去計算
為啥我知道
因為我之前待的公司也是用類似算法 底薪+津貼給你薪水
但是加班費用底薪算
一經檢舉後就換全薪算了
當然違法

加班費的計算基準(含勞健保、勞退都一樣標準)

要用"常態性薪資",在勞基法沒有什麼底薪全薪,薪資就只有一個,就是常態性薪資

一般業界慣用的底薪+津貼的模式,在勞基法裡不管津貼名目(伙食、交通、電話、住屋、領導、危險.....)

通通都算在常態性薪資裡

所以樓主的案例,加班費必須以底薪+全勤來計算

證據留著,上勞工局討,保證討得回來
剛開始有週休二日時
我們公司(已離職)是隔週休的方式
所以有兩個週六上班,是要算加班費才對

這公司也是,底薪22K+全勤3K+伙食津貼+車馬費 = 28K左右 (當年大概2009年)
週六的加班費也都用底薪22K去算,好! 當時這些資訊不足,我就沒有多問
重點來了!!!!!
遲到的時候,超過10分鐘就要扣時薪
這家老闆就用28K去換算時薪來扣,卻不是用22K來扣
我還有問老闆怎是這樣的扣法,她裝死不回答





每個公司算法不同,有的全部加進去,有的沒有,
不爽就離開,沒什麼,好抱怨,一小時少賺幾塊錢而已,你偷懶混個一小時,不就大賺了!

我們加班最輕鬆,沒有主管,爽啊!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