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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6 22: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薪資明細
yaaaoo wrote:
在職至今,公司的的...(恕刪)


薪資如果不給,當下記住領的總薪水,勞健保等項目應該不會超過6個,背起來很難嗎?

還有應該可以去勞健保局申請吧

實際的辦法一定有,但要等樓主有新工作再說,有經濟壓力的話什麼問題先放在心裡想一想就好,
這就是人蔘

yaaaoo wrote:
在職至今,公司的的...(恕刪)


公司想逃避實際的薪資金流,薪水應該是領現金的吧?

如有薪資糾紛,員工完全沒資料。合則來不合則去。
感謝你的建議 會找時間到臨櫃查詢
leimi wrote:


薪資如果不給,當...(恕刪)
是轉帳方式發薪資
感謝你的建議
何患無 wrote:



公司想逃避實際...(恕刪)

yaaaoo wrote:
感謝你的建議 會找...(恕刪)




請善用 GOOGLE大神 打入關鍵字 就有你要的答案

勞基法第23條第1項: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

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罰則在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可處2萬~100萬罰鍰

yaaaoo wrote:
在職至今,公司的的...(恕刪)


有明確事證就檢舉吧.

就像樓上說的, 沒有給員工薪資條(或是隨時可供查詢薪資資料)的這一條, 兩萬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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