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sin0711 wrote:有同事因工作需要自...(恕刪) 問題比較大在於員工身上自己的東西無法證明,這樣的表現及工作能力令人搖頭反而要感謝公司讓你學到重要的一課,以後再遇到這樣的狀況應該就能證明了吧經驗無價寶滿扯的,真的
反了,怎麼會是員工要證明工具是自己的是公司要證明工具是公司的一間正常的公司,如果有配工具給員工,一定會列帳管理,領取人就是保管人。 最常見的例子就是筆電公司配工具給員工,如果沒列管,這公司還好意思推給員工?如果是公用工具,除了照冊列管外,工具上都要有標記證明是公司財產這個主管自己的管理有問題還牽拖員工如果我是該員一定先告到勞工局,告到恢復雇傭關係為止
wisin0711 wrote:有同事因工作需要自...(恕刪) 啥邏輯公司有沒有資產編號及證明該工具是公司資產沒的話憑什麼不能相信是員工自己帶來的那公司沒配發電腦我自己帶NB發票等證明不見的話也要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