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在一家工廠工作,後來離職沒做了。卻收到法院寄來的信,被前雇主告擅闖民宅。原來是我午休後去找樓上還在小房間睡覺的廠長商討工作,這樣就被告了。覺得很奇怪,工廠工作也能被告擅闖民宅???請問工廠算民宅嗎?這樣被告會成立嗎?這樣工廠當民宅使用有違法嗎?
lins1982 wrote:小弟之前在一家工廠...(恕刪) 可不可以補充一下上班是大概幾年幾月到幾年幾月(法官問可以說我在那個地址已經上班例如五年了,怎麼可能擅闖民宅,有勞保投保記錄.某某同事....都可以做證)午休後去找樓上還在小房間睡覺的廠長商討工作---是上班期間還是離職後才去商討工作有跟廠長有口角紛爭?(懷恨在心)應該是沒事,因為我聽起來就很誇張!!!有沒有公司違反勞基法的把柄,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