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0923 wrote:本人在興櫃公司服務一年半了,從事門市業務工作。4月份因為業績未達標準,公司要求我從台北跑到高雄接受教育訓練(來回高鐵車資自付)個人感覺相當不合理,想請問依法可以拒絕嗎?...(恕刪) 你可以依法拒絕之後呢???接下來才是重點吧.....你能當沒事嗎、你的主管能當沒事嗎
l0923 wrote:本人在興櫃公司服務...(恕刪) 樓主少來了,你也不是吃素,自己也清楚其它業績不達標同事去高雄也是自付的話,你問這個只是在想要不要沖一波離職罷了看樓主的年紀好不好找工作啊,看看小七超商或全聯門市有沒有機會,不然也是浪費時間了